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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镇
主动公开
政务动态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2023-10-08
2023-10-08
面向社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减压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的要求,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减压阀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击制售伪劣减压阀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现将慈溪市长河镇辖区内减压阀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举报奖励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对以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举报位于慈溪市长河镇辖区内减压阀违法生产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人员除外)实施奖励。
二、举报途径
来信、来访地址:慈溪市开发大道238号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管科;
举报保密电话专线:0574-63802122
三、奖励条件
(一)减压阀违法生产行为具体指: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GB 35844-2018的减压阀,明显的结构特征为压力可调,及出口压力超标;
(二)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应提供涉嫌不合格减压阀生产加工场地或者仓库的具体地址,如无具体地址的,也可以描述具体地点周边的特征或者画草图的形式;
(三)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慈溪市燃气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掌握;
(四)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
四、奖励遵循以下原则
(一)同一案件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第一时间举报人的认定以收到有效举报线索时间为准;
(二)两个及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进行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一致、共同领取;
(三)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
(四)举报人提供多个违法线索或举报多个事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同一案件处理的,按同一案件进行举报奖励;
(五)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完全不一致的,不予奖励。
五、奖励金额
慈溪市燃气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根据举报线索一周内核查违法行为。
(一)对新发现事先未被专班掌握的减压阀生产单位的,经核实后,每新发现一家正常生产减压阀企业给予1000元奖励;
(二)对违法行为核实后行政处罚案件罚没款少于5万元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三)对违法行为核实后行政处罚案件罚没款5-10万元(包含5万)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四)对违法行为核实后行政处罚案件罚没款大于10万元(包含10万)的,给予举报人4000元奖励;
(五)对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的,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
上述奖励款项不累计,只按最高奖金额发放。
六、奖励流程
慈溪市燃气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举报查处结案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后告知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申领举报奖励;
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写《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项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约定的身份代码及银行实名借记卡卡号,向专班提出书面的奖励申请;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在举报奖励程序办理过程中,被处罚人提出复议诉讼的,应当中止办理程序,在复议诉讼程序完结后,重新启动奖励程序。
七、其他事项
(一)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核实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二)有虚假、恶意举报或者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者冒领奖金的举报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本通告实施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长河镇人民政府
市燃气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