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3-183786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3-11-21
2023-05-25
面向社会
慈综执〔2023〕17号
有效
根据省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宁波市纪委《2023年宁波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慈溪市美丽慈溪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美丽慈溪办发〔2023〕4号)有关要求,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噪声污染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市2023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以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为导向,切实形成噪声污染防治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宁静生活环境建设,还“静”于民,共同守护人民群众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原则
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噪声污染源管理,按照区域、行业分门别类、剖析问题、寻根溯源、掌握原因,切实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精准施策,源头防控。加强噪声污染源头管控,不断强化源头监管,精准发力、靶向施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有效减少和控制噪声污染源。
点面结合、整体覆盖。坚持区域治理和行业治理相结合,以点带线、以线成面、整体推进、全面覆盖,大力推进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标本兼治,突出长效。坚持统筹规划和问题治理相结合,务求治理实效,确保群众满意不反弹。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把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长效工作机制。
二、主要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为契机,推动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以噪声信访投诉历史数据和专项治理工作群众投诉情况为依据,基本摸清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商业经营活动中设备边界噪声超标等方面的投诉状况和底数,重点梳理2022年以来至今的相关信访投诉件,排查筛选重点问题,逐个落实整改,完成问题销号;以噪声污染治理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久诉未结的噪声污染典型问题,扎实推进宁静生活环境建设。
三、工作举措
(一)组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成立由执法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成员由相关科室、中队、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协调专项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直属中队,负责制定方案、协调督办、调度进度、汇总情况等工作。
(二)深入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各单位要结合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绿色护考”专项治理等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大理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其中,直属中队负责上级部门交办件的分发、跟踪、督办、协调工作,并牵头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执法督查科和科技装备科负责对接相关单位,梳理历年来上级挂牌督办等陈年信访积案及2022年以来涉及噪声扰民的信访和投诉举报件(其中信访件由执法督查科负责梳理,投诉举报件由科技装备科负责梳理并报执法督查科汇总),将尚未解决或问题反弹的信访和投诉举报件形成问题清单,于6月20日前上报专班办公室,同时对于新增的信访和投诉举报件要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快速有效处置,对于反复投诉、影响面广、污染严重的信访和投诉举报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处置,并实时抄告专班办公室。城市管理科、市市政道路养护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要做好各自行业领域施工建设方面噪声污染防控工作。
各中队根据辖区实际并结合信访投诉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矛盾。并对近几年来(特别是2022年以来)涉及噪声扰民的信访投诉件开展回头看,对于尚未解决或问题反弹的要制定问题清单,安排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从快有效处置。对于新出现的信访投诉问题要高度重视,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
四、时间安排
5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下发工作方案。
5—10月,各科室分领域排查筛选重点问题,明确问题清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各属地中队配合镇(街道)大力开展专项治理,逐个解决噪声污染问题。
11—12月,完成工作总结,巩固治理成效,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快速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执法监管。各中队要将集中执法和常态化执法相结合,适度提高执法频次,加快处置速度,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共同推进治理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问题圆满解决不反弹。
(三)强化督查问责。局层面将适时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提高解决市级问题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及时总结经验,评估工作成效,组织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