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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主动公开
公共服务事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023-11-28
2023-11-28
面向社会
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为满足我局环境噪声检测需要,拟委托一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夜间建筑工地噪声检测任务。现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询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均可参与报价
1、取得国家或浙江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检测技术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与开展的环境检测业务工作相适应。
二、服务费用和年限
本次不接受超过15万的报价。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合同可续签,一年一签,但续签不得超过2次。
三、工作要求
1、报价单位在整个噪声监测过程必须接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监督管理,服从上述两局的工作安排。
2、报价单位应严格落实相应质量控制措施,安排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相对固定的检测人员,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监测技术规范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3、服务响应时间:接到检测任务,5个街道、横河镇、逍林镇等范围的噪声检测,检测人员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其余镇的噪声检测,检测人员须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
4、检测人员须做好检测过程中现场情况记录,反映现场真实情况特别是对敏感点的影响。完成检测工作后的5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
5、采样监测过程中所需人员、车辆具体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报价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报价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无关。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报价供应商应对检测数据、资料进行保密,不允许将数据、资料用于其他各项活动,不得将有关合同、资料及样品提供给其他单位。
三、参加询价资料
1、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A.企业营业执照;
B.计量认证证书(CMA);
C. 检测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
D.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2、技术文件
A.本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工作流程、本项目主要人员配备等);
B.完成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关承诺。
3、报价形式及结算
报价形式按每次所需费用报价,并请注明费用明细项目(其中空跑可适当补助交通费和人工费)。检测和空跑费用按次结算。
4、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额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5、同类型业绩材料(夜间建筑工地噪声检测工作),至少提供2份业绩合同及相关材料(2020年1月至今)。
6、递交相关资料时间:2023年12月1日17:00时截止(邮寄以寄出日为准)。
7、递交资料地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303室
三、有关事项
关于此询价事宜,可咨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人:沈国锋 联系电话:0574-63089035
如询价文件修改或变动,将电话告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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