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180/2023-184061
龙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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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政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023-11-29
2023-11-29
面向社会
慈滨管〔2023〕26号
随着滨海经济开发区与龙山镇合署办公,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以及近年来园区快速发展,园区在产业定位、开发规模、产业布局等方面也进行了部分的调整,为实现经济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园区的规划建设,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编制了《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2月原慈溪市环境保护局以慈环建[2018]417号文出具了《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中“规划(区域)环评满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应立即开展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要求,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跟踪评价报告书》,现向社会各界公布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一二三期范围:东至十塘横江,南至跳头浦和通海路,西至八塘六四塘横河和慈镇运河,北至淞浦。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09.66公顷。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以2017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规划规模:规划总用地规模3109.66公顷,其城市建设用地2464.41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的79.25%;区域交通设施用地为92.75公顷。
规划目标:园区应立足现有产业基础,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加强与中东欧经贸合作的契机,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基础、较强关联性和带动性的产业予以重点扶持,初步形成以新兴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把园区打造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示范平台、“中国制造2025”实践基地和生态一流的开发园区。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高新材料、高新机电、大健康等“两高一大”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提升改造现有传统产业,优化产业链。
功能结构:工业集聚区功能结构可以概括为“四轴三片区”,两纵轴分别为龙镇大道和慈东大道,两横轴分别为淡水泓和镇龙浦。三片区主要是指工业区的一、二、三期,其中一期位于镇龙浦以北、淡水泓以南区块,二期位于淡水泓以北、松浦和以南区块,三期位于镇龙浦以南至规划边界区块。
现就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规划环评工作程序详见图1。
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国家和省市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对规划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对规划未实施部分,从区位协调发展高度来分析、预测和评估其实施后可能对规划区域及周边地区造成的水、气、声、固废、生态及社会等环境影响,分析与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明确规划后续实施的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标准清单等6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作为支撑规划后续实施的重要依据和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强化区域规划环评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
三、本次公告说明
目前规划环评机构正在开展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反映可能受到规划实施影响的群体和个人的环境权益,通过科学发展、优化发展尽可能规避、减缓本次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不良环境影响,建设环境友好园区,恳请相关部门、团体和个人关注、关心本次规划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积极参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献计献策,及时提出对本次规划、区域环境等方面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建议留下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图 1 规划环评主要工作程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在管委会以及周边村庄、社区公示栏以张贴公告方式进行。公众可在公告时间内通过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及相关生态环境局的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相关意见、看法。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单位地址:宁波市慈溪市灵峰路1000号
联系人:虞泽民 联系电话:0574-63716136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71-88771339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审查部门
单位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窗口电话:0574-63961886
公告时间: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布意见的同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答复反馈。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