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1-10月直达资金支出使用情况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14:3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为积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按照中央、省、宁波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直达资金下达情况,我局积极做好直达资金的分配和支付工作,以保农业、稳民生、促消费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为导向,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精准到位,确保资金直接利民惠企。

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中央下达的直达资金105605.31万元,支出94004.7万元,支出进度89.0%。收到省直达资金6480.60万元,支出6119.63万元,支出进度94.4%。

一、 项目支出情况

中央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名称

预算数

支出数

支付进度

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

56800.00

50442.61

88.8%

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

4300.00

4300.00

100%

就业补助资金

3725.00

2963.00

79.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6416.00

5608.99

87.4%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

1616.40

1580.36

97.8%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566.00

529.00

93.5%

医疗服务与保险能力提供补助资金

499.00

196.00

39.3%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1528.00

1528.00

100%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1500.70

1329.99

88.6%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8422.14

5461.09

64.8%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

127.37

127.37

100%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

2811.00

2811.00

10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9201.00

9201.00

100%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386.00

386.00

100%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1937.00

1937.00

 

100%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125.70

118.00

100%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3761.00

3646.92

97.0%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1883.00

1839.30

97.7%

合计

105605.31

94004.70

89.0%

省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名称

预算数

支出数

支付进度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2966.00

2662.00

89.8%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28.60

71.63

55.7%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450.00

450.00

10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

45.00

45.00

100%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2891.00

2891.00

100%

合计

6480.60

6119.63

94.4%

二、 支出进度分析

(一)基建科共涉及七笔4929万元

1.老旧小区改造两笔共652万元。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浒山街道2023年度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大通花园一期、大通花园二期、彩虹家园、金穗公寓、城隍庙)。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年初收到宁波补助971万元,7月份宁波收回指标79万元,剩余892万元已全部支出。项目列入棚改计划,具体用于新潮塘3#地块安置房工程项目。

3.镇属薄弱学校改扩建项目122万元,分别是坎墩街道坎东小学变压器扩容及线路改造资金22万元,已全部支出;慈溪市碧海学校变压器扩容及线路改造资金100万元,1-10月支出83.53万元。剩余资金将在工程结算后支付。

4.2023年市属学校校舍综合改造工程218万元。分别是实验小学2023年度市属学校校舍及设施维修改造项目48万元,已支出29.27万元;上林初中2023年度市属学校校舍及设施维修改造170万元,已全部支出。工程已完工,剩余资金将在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

5.2023年G329舟鲁线慈溪段(K192+663-K206+968)逐段及樟新路口路面提升工程共两笔2966万元,工程于3月15日开工,1-10月支出2662.00万元,项目已完工,工程结算需送至宁波审核,后续资金将在结算后支付。

(二)资产科共涉及两项资金

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文教〔2022〕1310号 )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文教〔2023〕576号),直达,合计金额6932万元(包括基建科385万元),现支出4611.4万元,支出进度66.5%。主要是学生资助和公用经费补助内容,支出慢的原因是资助为春秋两季下达,春季已下达,秋季未下达,公用经费按学校实际开展情况支出。下步计划加快支出。

2.学生资助项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文教〔2022〕1324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经费预算的通知 》(甬财文教〔2023〕589号 ),直达,合计金额1215万元,现支出1146万元,支出进度94.3%。主要是职高的公用经费补助支出及高中和职高的资助。还有需要支出的主要原因资助为春秋两季下达,春季已下达,秋季未下达,公用经费按学校实际开展情况支出。下步计划加快支出。

(三)农业科共涉及直达资金共3457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457万(中央直达资金566万元,省直达资金2891万元)。慈溪市根据上级要求,已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420万元。从资金项目变动看,《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部分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1252号,下达慈溪市共计1411万元,其中涉及直达资金系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指标529万元和渔业发展补贴资金指标78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44号),再次下达慈溪市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891万元,后转为省直达资金系统内指标。《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552 号),下达慈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824.9万元,其中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37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万元和耕地质量提升(第三次土壤普查)),收回渔业发展指标78万元。宁波市局通过中央直达资金系统第一次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指标529万元和渔业发展指标78万元,第二次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指标-529万元和渔业发展指标-78万元,第三次下达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66万元。根据上级安排,渔业发展补助资金78万元收回。

(四)2023年上半年企业科共使用在中央直达资金 4731.3万元,其中2892万元用于2022年度防疫资金结算,1500万元用于慈溪市消费券的发放,9.3万用于投促中心新单位组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部署要求,推进“双促双旺”促消费稳增长工作,有效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支撑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安排1500万元中央直达资金于“双促双旺 你消费我在助力”消费促进活动。根据《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商贸企业实施发展的意见(试行)》(甬商务商贸〔2022〕115号)、《关于下达2022年宁波市商贸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3〕325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对2022年宁波市商贸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给予等比配套,我市涉及金额544.18万元,惠及企业51家。该笔资金用于引导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新增进限企业和存量企业的规模壮大发展,对于企业成长达到一定规模后,给予奖励补助。

(五)2023年涉及社保科共计金额70573万元,截至10月底,已支付68723万元,执行率97.38%,具体明细如下:

1.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88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已列支并关联。9月底收到中央直达资金118万元,已列支并关联。10月份收到中央直达资金253万元,已列支并关联;2023年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40790万元,调剂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已列支并关联。以上直达资金合计49991万元,已列支并关联。

2.2023年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养老金市级补助,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已列支并关联。

3.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4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费费用补助。4月宁波年初下达的医疗救助资金1528万元调整为地方配套直达资金,已列支并关联。6月收到医疗救助资金第二批101万元,直达资金合计1978万元,已列支并关联。

4.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3.33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6月底收到直达资金70万元,累计补助资金103.33万元,已使用49.96万元,剩余53.37万元,下步按进度拨付。

5.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项目,已列支并关联。6月底收到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2624万元,9月收到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762万元,直达资金合计3725万元,已列支2963万元并关联,剩余762万元,下步按进度拨付。

6.民政系统2023年共计收到上级直达资金1191万元,其中省直达资金1191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截至2023年6月底,实际支出1135.5万元,结余资金55.5万元;6月份接上级通知,该资金改为中央直达,资金改为1603.7万元,截至10月底,使用1580.36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根据需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需要支出。10月份收到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12.7万元,预计2023年底前按中央文件要求用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上年结转中央直达资金8.36万元,为流浪乞讨专项,截至10月末已使用8.36万元。

7.军人事务局2023年共计收到上级直达资金3879万元,上年结转直达资金120.18万元,合计直达资金3999.18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3915.18万元,直达资金宁波配套7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截至2023年10月底,已使用3885.11万元,结余资金121.77万元,主要资金是死亡抚恤资金,下步按需要支出。10月份收到上级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7.7万元,预计2023年底前可支出完毕。

8.残联2023年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43万元,为省直达资金,6月份接上级通知,改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改为127.3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补助,截至10月底已使用完毕。

9.卫生健康局共收到8778.1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8749.18万元,省直达资金28.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疫情防控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方面。截至目前已支出资金7701.75万元,结余1076.3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甬财社﹝2022﹞1404号548.43万元和甬财社〔2023〕622号181.82万元,为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22元部分补助,单位根据工作量拨付资金,预计11月支出。“减税降费重点民生支出资金”甬财预〔2022〕606号43.1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经费,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待防办会议通过后拨付资金。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 甬财社〔2023〕937号254万元待政策明确后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甬财社〔2023〕623号49万预计11月支付。

10.房管中心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393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已全部支出。   

 三、监管情况

慈溪市严格按直达资金监管制度执行,在实际中,按照监控预警报告项目针对疑点数据,及时查实,及时更正错误,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及时导入惠企利民数据明细,分配对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抵达

截至2023年11月03日,两直资金平台共发现监控预警项目53条。中央直达资金平台51条中触发未上传发文扫描件4条,均已完成认定并整改;触发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15条,结果认定正常;疑似违规用于禁止支出范围-就业补助1条;触发疑似违规使用城乡教育补助经费2条;触发未导入惠企利民29条,均已完成数据导入。省直达资金平台2条中,1条为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后续认定正常;1条为未导入惠企利民,相关业务科室已完成数据导入。

针对日益细致严格的监控预警管理要求,我局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地区监控预警,细化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高效精准的管理体系,增强信息上下游交流互通,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慈溪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做好2023年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各科室间的协作配合,推动相关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已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数据导入和已支付数据的关联工作,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