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98R/2023-185003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日期:

2023-12-18

成文日期:

2023-12-1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3号建议的再答复

余仕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基层水政工作改革的建议收悉,我局已于2023年6月30日答复您,现再次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磋商,重新办理并形成了针对性的完善方案,再次答复如下:

一、做好制度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水利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对接,根据《水利水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建立起水政执法工作机制。市水利部门145项水行政执法事项已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基本涵盖了全市常发生的水行政执法事项。同时,各镇、街道坚持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所属综合执法中队承担起水政执法中队角色。

二、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水平

加强水行政执法培训。水利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召开水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水政执法领域专家授课,进一步加深执法人员对水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有效提升水政执法办案水平,加快补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缺乏水事“专家型”人才这一短板。

三、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执法效能

进一步发挥水政举报平台枢纽作用,强化市、河区、乡镇三级联动水事问题处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水环境问题闭环管控。同时,以“互联网+监管”平台为依托,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对水事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联动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两部门,有效形成水政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

四、加强法律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做好水管理法律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日等节日,强化节点性宣传,加大镇村层面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投入力度,增强全社会水法律法规意识,积极营造全民管水护水的社会氛围,为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