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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建设新格局,努力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提供坚强统计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明责建制,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工作机制
1、加强法治建设领导。一方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和有关问题,专题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推动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检查工作计划、普法宣传教育方案,加强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等重要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另一方面,局党组5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查处案件的通报精神,通过多次专题研究、探讨、领悟,进一步掌握依法治国依法治统的核心要义、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2、建立协同监督机制。3月份,市统计局在宁波范围内率先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和审计局联合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慈统[2023]3号),通过信息互通、案件(线索)移送、研究会商、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有力保障了监督效能。今年,共3次向市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部门和镇街道执行统计法情况,多次向市纪委反馈专项治理行动情况。
3、深化落实防惩造假责任制。依托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坚决履行局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统计人员的直接责任,积极推动市镇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落实直接领导责任,督促镇(街道)、产业平台和市级相关部门深化落实责任制,着力推进责任制落实走深走实。
(二)强化管控,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全面开展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第一时间向分管市领导作专题汇报,制定《慈溪市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镇(街道)、产业平台和市有关部门召开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围绕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共核查企业在达2500余家;严格执行落实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清理纠正工作。
2、不断规范统计执法检查。一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执法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申请工作,本年度组织局4名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配合省局在慈国家统计执法证考务工作。二是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年2次开展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自查,积极参与“互联网+监管”,按照要求做好监管事项清单认领、事项覆盖和相应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三是迎接省局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下旬,配合省局和宁波市局开展对工业、商贸业和投资专业的执法检查,共执法检查19家单位。四是大力开展常规执法检查。制定《2023年慈溪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统计监督检查内容和办法,加强统计监管职能履行,运用“双随机”抽查制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和掌上执法,围绕工业、投资、能源、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房地产等专业,突出重点指标和重要问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完成82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检查80家,跨部门联合检查29家。截至目前,共立案2起,结案3起,行政处罚金额共1万元。
3、着力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一是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过程控制为重点,持续优化统计调查数据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有效推进统计调查各环节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加强数据审核。加强各专业报表平台审核,实时跟踪监测上报数据,掌握数据异常波动企业,及时指正指标错填、漏填情况,提前做好监测预警。实现对调查单位开展培训20余场,覆盖全市所有的“四上”企业,参会人数4000余人次,实地走访帮扶指导企业150余次。三是推动“掌上核查”。统筹开展各专业“掌上核查”任务,在统计工作全流程中数字赋能统计核查,以数字化手段推进统计监督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核查效能。全年共计“掌上核查”420家,其中工业220家、投资101家、贸易业83家和服务业16家。
(三)拓展渠道,深化优化统计普法宣教水平。
1、聚焦依法治统,推动法律法规学习。一是推动市领导学习。3月27日,市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统计局专题调研报告上的批示精神。6月20日和6月21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委会议分别传达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并进一步提出了“加强统计数据质量,防惩统计造假”的工作要求。二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11月14日,邀请宁波市统计执法监督局二级调研员徐云利同志,在党校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作《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专题报告,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三是强化机关干部学习培训。依托“青春在线”、“云课堂”、“法制课堂”、“周二夜学”等学习平台,以集中学习和科室自主研学模式为主,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重要文件精神等学习。推动全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省局执法专题培训等。四是开展镇(街道)、相关部门学习。3月下旬,组织镇街道、产业平台和市级相关部门近70名统计员赴西安交大开展专题培训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个重要文件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培训;5月9日,组织镇街道、产业平台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统计局专题调研报告上的批示精神。
2、聚焦特殊节点,组织形式多样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5月29日,由市普法办牵头,以“‘典’亮初心迎亚运,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鸣鹤古镇活动。9月20日,联合第五次经济普查,在行政服务中心北门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现场放置宣传板块、宣传书册,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活动。①制作“法治动漫宣传视频——企事业篇”,面向全市统计系统、“四上”企业征集统计形象大使名字和法治宣传标语。②开展“梯屏宣传”,在行政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环创中心等地10余部电梯中,播放法治宣传标语视频。③开展“公交候车亭宣传”,在城区部分主要干道和部分镇(街道)的公交车站牌放置宣传版面。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组织全局及镇(街道)开展征文活动,4篇文章在“宁波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1篇被国家统计局网站录用。⑤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宪法和统计法律知识竞赛。⑥11月24日,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⑦以宪法宣传周和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在新华书店门口开展现场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印发学习材料。印制《统计法相关学习资料》400份,将资料分发给相关市级部门、镇(街道)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
3、聚焦基层基础,开展送法入企。一是开展统计法治宣讲。借助各专业年报会议、培训会,利用“统计e家”平台,开展统计法治宣讲,逢会播放依法统计宣传视频。3月17日,在白沙路街道一季度开门红统计工作培训会上,法规工作人员赴现场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二是开展面对面宣教。利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企业走访、行政合规指导和调研调查等,充分了解企业依法统计情况,分发宣传资料,开展一对一宣教。三是推动统计职称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学习工作。依托学习平台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进一步夯实企业统计基础。
二、下步工作计划
2023年,市统计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治政府理念有待牢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科学统计意识有待提高,学习研究仍需加深,行政处罚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举措有待充分发挥。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继续深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努力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一是持续加强党组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有针对地制定2024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创新有效普法宣传教育举措,将法治建设完完全全融入统计领域,提高全市依法统计水平。二是扎实开展防惩统计造假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方案精神,继续做好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摸清数据质量,全盘总结经验教训,全力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有效举措,进一步筑牢防惩造假防线。
(二)加强依法行政规范。一是进一步加强文件和做法清理。以迎接2024年省级督察为契机,持续加强政策措施及做法的清理和审查工作,从源头上严格把控、强化规范,坚决杜绝干预独立统计、影响数据质量的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就有关合同、政策文件等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把关审查。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努力规范依法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为科学高效统计、严格数据管控提供法治保障。
(三)推进监督协同机制。一是完善统计防惩责任制。以统计督察、专项整治、调研调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市镇两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消除各领域数据质量风险,深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设。二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管协同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强化数据监测评价,进一步促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机制,拓宽违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法治监管一体化水平。全面推动省统计局“统计大脑”数字化改革平台的宣传和运用,充分发挥“一体化统计监督系统”子平台——“网上预警”、“智慧执法”、“量化督察”和“协调监督”四大模块的作用,及时录入统计监管中有关学习、宣传、执法等信息,努力实现一级预警企业“掌上核查”100%,积极探索一体化监管机制,以数字化手段进一步推动法治监管水平。
慈溪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