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61L/2023-185460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3-12-29

成文日期:

2023-12-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住建〔2023〕90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暨2024年防高坠及机械伤害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15:34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各镇(街道)城建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结合《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慈建施安委办〔2023〕11号),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暨2024年防高坠及机械伤害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实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建设工地赶工意愿强烈,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交替影响,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叠加,全国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高处坠落及机械伤害事故占很大比例,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镇(街道)、建设各方主体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排除、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安全治理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三个必须”要求,以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超前分析研判,制定务实举措,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危大工程是建筑施工过程中最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分部分项工程,市住建局把危大工程作为常年整治的重点监管内容,各镇(街道)和建设各方主体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推进建设施工领域“遏重大”攻坚战,常年开展重点针对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装拆和运行安全、高大支模架、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钢结构/大型设备)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幕墙安装、人工挖孔桩、装配式PC构件安装、有限空间作业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必须要落实专家论证,不管是普通的还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除使用铝合金模板支撑体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外,一律全部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体系和脚手架。

三、开展防高坠及机械伤害专项整治行动

高坠及机械伤害引起的事故一直是全国建筑施工领域占比最高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建筑施工零星事故的重大源头。为杜绝和防范一般事故发生,有效减少事故数量,在2023年开展以“一带一帽”和临边防护为重点的防高坠专项整治基础上,2024年全市建筑工地开展防高坠及机械伤害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微项目、装饰装修(家装)工程、农村自建房及拆除工程。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加强施工机械管理,严防机械伤害事故。重点包括:施工机具入场前是否报审;操作人员是否根据场地条件和机械特点开展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是否到位;吊装作业、维护保养和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是否到位;施工机械检测、维保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桩机高度限制、地基承载力检测和钢板路基箱铺设三项主控规定是否落实;施工叉车、货车等在场地内是否限速行驶;施工登高作业车作业前是否进行空载试验;混凝土泵车作业前支腿液压油缸是否漏油、支腿支撑面是否平整情况;货物装卸是否设置安全警戒线、货物是否设置临时安全固定措施等。

2.加强安全防护,谨防高处坠落。在2023年“一带一帽”和临边防护专项整治基础上,重点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防高坠安全教育交底情况;“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一带一帽”落实情况;外脚手架操作层、内操作架临边防护设置、电梯井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治及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等的整治。

3.狠抓装饰装修阶段安全管理。装饰装修阶段是高坠和机械伤害特别容易发生的节点,装饰装修阶段的管理重点是分包是否合法、总包是否对分包单位的市场行为有效管理等;是否随意改动房屋结构,破坏结构安全;是否随意更改房屋使用功能,影响其他住户的使用体验;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在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是否在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前和作业后清理作业现场的可燃物,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配备防护用品上岗作业;每天下班是否做好工完场清,切断电源和水源等。

4.加强属地小微建设工程管理。高坠及机械伤害引起的事故也是限额以下项目安全事故的重点风险隐患,各镇(街道)要重点进行防范,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类建筑工地(包括施工许可项目、小微项目、装饰装修/家装工程、农村自建房项目以及拆除工程等)进行全面排摸,建立项目清单,加强备案登记审核,规范属地小微建设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小微建设工程日常网格化巡查和应急处置机制,对重要环节的施工作业过程加强巡检,督促建设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落实落细。

(三)时间安排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各项目部按方案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建设单位要做好自查自纠统筹工作,组织专门人员牵头开展自查自纠;施工单位要按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开展建筑工地全方位深层次检查,做好隐患整改闭环工作;监理单位要落实自身监理责任,及时发现并反馈安全隐患,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落实隐患闭环整改。各方建设主体要切实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感,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工作,每月台账报送市安质服务站。

2.全面检查阶段(2024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市住建局将结合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和建筑工地末位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力度,运用“专检+巡检+领导带队抽检”的检查模式,结合差异化管理方法,重点针对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特别是装饰装修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阶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道)要根据排摸情况,制定小微建设工程巡查计划,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借势借力抓好小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完善监督内容和方法,加大监督力度,促使建设各方主体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投入,从而大幅提高安全监督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自查自纠,实现风险普查常普常新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隐患排查自查机制和主管部门督查机制。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重点,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监控、报告等工作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要认真分析当前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特点,提炼行业重大风险点管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重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提升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防控水平。

(二)严格监督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专项整治期间,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拒不停工整改或整改流于形式、现场事故隐患仍旧突出的,要从重从严顶格处理,坚决按规定采取行政措施严厉查处并予以通报批评、信用扣分和重点监管,情节严重的,应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人员强令违章作业等涉嫌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项目,一律对接属地应急、公安等部门实施“行刑衔接”。对多次处罚的本地企业资质符合性进行重新核查,慈溪市外企业函告当地行业管理部门,不符合条件的报请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三)落实监管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实施“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安全提升工程,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手段运用;加强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对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整改;加强工程生产安全基础建设,推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检测力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重大民生工程,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点部位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定期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

(四)提高标准要求,加强监管力度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升行动,结合宁波市住建局的全市建筑工地盘扣使用要求,2024年1月1日起,全市新办理施工许可证(除老旧小区改造、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等民生实事工程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律按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要求实施;达到一定规模满足申报条件的项目,必须申报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并作出书面承诺上交市安质服务站。市住建局将继续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对不按要求实施的项目一律顶格从严处罚:所在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在信用评分上,对非标化工地实行差异化管理;本地建筑企业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取消所有我市建筑业扶持相关政策的享受(包括招投标);多次处罚的本地企业资质符合性进行重新核查,慈溪市外企业函告当地行业管理部门,不符合条件的报请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各镇(街道)和各项目部要按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检查,每月月底前各项目部应将自查表(附件1),各镇(街道)将排查表(附件2)和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市安质服务站。联系人:胡益成,联系电话:63976170。



附件:1.附件1慈溪市建筑工程防高坠及机械伤害整治工作自查表.doc

   2.附件2镇(街道)小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排查表.doc

   3.附件3慈溪市镇(街道)建设领域工程检查统计表(内含多个表格).xlsx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