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69X/2023-167968
市公安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2023-02-01
2023-01-30
面向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我局拟对侦办的七起诈骗案件被骗冻结资金办理返还,现予以通告。
1. 我局立案侦办“方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825100002022065169),被冻结涉案账户 622848******9275(户名:崔某坤,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集支行),冻结金额人民币:77453.19元,现受害人方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受害人,按照受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对本案受害人方某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3112.64元(实际以银行到账金额为准)。
2. 我局立案侦办“杨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825100002022055358),被冻结涉案账户 621790******3885(户名:杨某婧,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通州九棵树支行),冻结金额人民币:10208.75元,现受害人杨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受害人,按照受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对本案受害人杨某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10208.75元(实际以银行到账金额为准)。
3. 我局立案侦办“胡某青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825100002022025117),被冻结涉案账户 621691******5333(户名:梁某清,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冻结金额人民币:126503.82元,被冻结涉案账户 621798******5002(户名:黄*英,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城南新区营业所),冻结金额人民币:39778.10元,现受害人胡某青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受害人,按照受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对本案受害人杨某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38744.64元(实际以银行到账金额为准)。
4. 我局立案侦办“沈某波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825100002022085242),被冻结涉案账户 623668******3823(户名:金某鑫,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营业部),冻结金额人民币:100053.84元,现受害人沈某波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受害人,按照受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对本案受害人沈某波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4976.64元(实际以银行到账金额为准)。
5. 我局立案侦办“李某起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825100002023015031),被冻结涉案账户 622180******6259(户名:肖某,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金钻营业所),冻结金额人民币:15104.07元;被冻结涉案账户 622827******7672(户名:秦某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金斗支行),冻结金额人民币:460672.13元;现受害人李某起波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受害人,按照受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对本案受害人李某起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74999.89元(实际以银行到账金额为准)。
6. 我局立案侦办“郑某东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825100002022105217),被冻结涉案账户 621226******0928(户名:吴某博,开户行:工行福建省泉州安溪支行),冻结金额人民币:30268.1元,现受害人郑某东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受害人,按照受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对本案受害人郑某东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19521.50元(实际以银行到账金额为准)。
7. 我局立案侦办“方某迪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825100002022115323),被冻结涉案账户 621723******25914(户名:徐某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支行),冻结金额人民币:100354.23元;被冻结涉案账户 622622******4841(户名:侯某南,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 ),冻结金额人民币:25624.48元;被冻结涉案账户622260******4141(户名:侯某南,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冻结金额人民币:62634.26元;现受害人方某迪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受害人,按照受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对本案受害人方某迪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105977.4元(实际以银行到账金额为准)
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受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内,随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慈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办理。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徐警官,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孙塘路349号,电话:0574-63331302)
慈溪市公安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