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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K16067205A/2023-172112
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023-02-14
2023-02-14
面向社会
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履行区域内义务段幼儿阶段各项教育职能任务。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机构数为1个。2023年实际在编人数16人,非编人数36人。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67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收入预算167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2.60万元,占100.00%。
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支出预算1672.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类)1634.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7.7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32.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50万元,项目支出993.67万元。
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7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2.6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类)1634.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7.70万元。
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2.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303.12万元增加369.48万元,主要是今年安排了转公幼儿园经费850万元,2023年预算还没包含上级补助经费。
教育支出(类)1634.90万元,占97.74%;住房保障支出(类)37.70万元,占2.26%。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1634.9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39.78万元,增长26.24%,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了转公幼儿园经费850万元,2023年预算还没包含上级补助经费。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37.70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的住房公积金安排在普通教育支出当中。
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8.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5.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0万元,主要用于招待开展教研活动时的外来人员。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5.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招待费用比往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无
2023年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慈溪市长河镇实验幼儿园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项目0个。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