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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慈溪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慈党办〔2022〕19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慈党法办发〔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为我市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贡献民政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专题听取《慈溪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慈民〔2022〕9号)。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了《慈溪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慈民〔2022〕103号),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业务科室(单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慈溪市民政局202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2022年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意见》,结合“周二夜学”、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信访工作条例》《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治专题学习4次。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局党组积极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相关职能归并到市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配备法治员6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现有18名工作人员持有执法证件,持证率为94.73%,申领公职律师证2人。聘请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参与了养老合同审查、地名领域购买服务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治审核、村务公开行政诉讼案件讨论等涉法活动7次。
(二)依法依规全面履行民政职能。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未发生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备案审查或监督检查中被认定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按照《慈溪市民政局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法律顾问和法治员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核行政机关合同4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2条,未发生合同纠纷。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慈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慈溪市民政局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并公开发布了《慈溪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起草了《慈溪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2021-2035年)》《慈溪市(含杭州湾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五年规划(2021-2035)》,通过网络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公众和专家征求意见,分别收到意见建议5条、1条。三是民政窗口服务提质提效。不断加大政务2.0应用和民政数字化集成应用建设,进一步落实3项“无感智办”、2项“智能秒办”服务。1-12月,共办理行政审批案件32735件,落实“婚育户一件事”3986件、“身后一件事”7980件、社会救助一件事796件,免费快递送达1252件。收到差评9件,均系当事人误评,已完成申诉工作。提交“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政务服务优化意见6条,省级采纳3条。配合税务、住建、公安、公证处等部门开展婚姻证明核查82次。为148家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审计服务,减轻了社会组织负担。“慈溪市互联网发展联合会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优秀行政许可案卷。
(三)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宁波市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市民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市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厘清了监管和执法边界,建立健全了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目前,我局全部保留的行政处罚事项5项、部分保留(吊销、撤销)的行政处罚事项38项。二是加快行政执法数字化建设。全面运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和“互联网+监管”平台,掌上执法开通率100%、使用率100%,监管目录认领率、实施清单编制率、监管行为覆盖率均为100%,办理社会组织撤销登记行政处罚案件30件。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定81家社会组织、1家养老机构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配合市教育局开展“双随机”抽查1次。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落实行政调解、复议、诉讼等制度。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政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依法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村务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件,宁海县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引入慈溪市益米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参与离婚调解工作,招募到婚姻调解志愿者52名,为437对有需求的群众提供离婚辅导调解,为3000人次提供婚前辅导。二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办理人大建议18件(主办13件、协办5件)、政协提案22件(主办7件、协办15件)。办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1件,建议我市对坎墩街道三群村村民鲁漾漾进行长效救助保障。我局积极协调市残联依规为其开展残疾等级评定,及时办理了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三是依法办理信访投诉举报。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制度、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制度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安排局领导和中层干部每月一次接待群众来访,维稳应急响应期间安排双领导值班。2022年,我局办理民政部信访件1件、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信访件138件、宁波基层治理平台7件,主要涉及殡葬、养老、婚姻登记、地名路牌等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与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顾问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三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特别是要不断加强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沟通联系。
二是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系,落实联络员1名,定期汇总整理民政领域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及时转发法律顾问团队,方便民政领域日常涉法事务的处理。同时也要求法律顾问加快法治审查反馈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在编人员申领执法证,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慈溪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内部运行程序暂行规定》,汇总、编印、学习民政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一步推进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