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677650558X/2023-172413

发布机构:

古塘街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2-21

成文日期:

2023-02-0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古街党〔2023〕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古塘街道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1 15:18 信息来源:古塘街道

各村(社区)、各办(室)和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古塘街道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古塘街道党工委

古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日


古塘街道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细化落实宁波《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0〕89号)和慈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慈党办〔2021〕44号),构建符合古塘实际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古塘经济社会建设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建成统一领导、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网格化治理格局,更加科学、高效、有序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具有古塘特色的应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构建街道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系

(一)成立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

街道建立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应急委),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主任任主任,由分管平安法治工作的党工委委员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由街道各办(室、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担任(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统筹领导街道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一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街道应急委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主任由街道应急委常务副主任兼任。整合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消防工作站和应急管理中心”三个机构,成立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在街道平安法治办挂牌。应急消防管理所在市应急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街道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并承担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建立完善街道应急委下属议事协调机构

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两个议事协调机构。

1.设置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简称安消委),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及上级安消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和督导本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安消委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街道分管平安法治的党工委委员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党政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街道各办(室、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担任。

安消委办公室(简称安消办)设在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主任由分管平安法治的党工委委员兼任,各行业监管组组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行业监管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联络员组成。

安消委下设9个安全监管组。监管组根据上级要求和街道实际,选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各监管组组长由各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由各监管组根据实际自行确定。监管组对所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行业监管职责,同时承担市级相应专业安消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1)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大中型客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农村道路交通运输等方面“遏重大”工作。

(2)建筑施工、城镇运行和油气管道安全监管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建设施工、城镇运行领域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建筑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路面塌陷、燃气管道、城镇桥梁隧道等方面“遏重大”工作。

(3)工矿企业安全监管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环保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制造业安全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技术改造等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粉尘爆炸等方面“遏重大”工作。

(4)危化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以及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和特种作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聚焦危化品爆炸、火灾、中毒等方面“遏重大”工作。

(5)文广旅体领域安全监管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文广旅体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大型娱乐设施、室内封闭景点、人员密集文化娱乐场所、新业态设施等方面“遏重大”工作。

(6)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监管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聚焦宗教场所等方面“遏重大”工作。

(7)涉农领域安全监管组。主要负责农业、农机、水利设施(工程)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社会事业领域安全监管组。主要负责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商贸行业和电力安全监管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商贸企业、市场、餐饮和电力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村(社区)。古塘派出所负责公共场所、群租房、易制毒制爆物品、集会及其他公共安全领域;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领域;古塘环保中队负责环保安全领域;古塘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药品领域;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地质灾害领域;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自对应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规下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街道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简称灾防委),主要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本街道防抗自然灾害和减灾救灾工作。灾防委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街道分管平安法治的党工委委员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党政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街道各办(室、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担任。灾防委办公室(简称灾防办)设在应急消防管理所,主任由分管平安法治的党工委委员兼任,副主任由各专业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小组联络员组成。

灾防委下设2个专业工作小组。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自然灾害属性和各线分工进行设置,在街道灾防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各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单位由各相关办(室、中心)构成。

(1)防汛防台抗旱专业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防抗台风、水旱等自然灾害工作。指导和推动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防震减灾专业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街道协调减灾和避灾安置点建设管理、自然灾害民政救助、防震减灾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动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落实防震减灾工作。

(三)将应急管理融入治理网格。在安全生产全面深度融入治理网格的基础上,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应急部门积极落实、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要求,由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牵头负责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纳入网格管理日常重要职责,发挥网格长(员)作用,提升村(社区)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能力,构建应急管理网格化管控体系。

(四)建立基层应急管理指挥体系。依托“141”基层治理体系,按标准配备可视化装备,开通政务信息网并贯通到村(社区)。组建综合性的街道应急指挥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相关党政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构成名单同街道应急委成员名单,即“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与街道党政值班一体运行。按照《慈溪市安全伤亡事故领导干部现场处置暂行规定》(慈政办发〔2019〕78号)、《慈溪市防汛防台工作实施方案》(慈防指〔2019〕6号)等规定,及时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会商研判事故灾害发展态势,统筹协调辖区内事故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接收、传达上级相关业务部门指令,启动相应应急措施。统一指挥辖区内应急队伍和力量,统一调配辖区内抢险救援救助物资和应急装备,第一时间做好各类事故灾害的初期处置和救援等工作。街道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应急消防管理所负责。

三、健全街道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一)落实应急管理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责任制,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问题,组织指挥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分管负责人按照工作分工,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问题。

(二)落实应急消防管理所责任。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2.依法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3.负责辖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协调相关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4.承担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责;5.依法受委托实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政执法工作;6.管理辖区内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统筹指导企业、社会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7.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

(三)明确各线应急管理职责。保持街道涉及应急管理各专业领域的具体职责不变,按照便捷高效、快速响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推动职能整合,构建防、抗、救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街道内设机构职能体系。重点明确以下几项主要职责:1.工业商贸领域、沿街商铺、电力等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相关工作由分管工业的办事处副主任负责;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辖区消防安全及应急指挥、救援相关工作由分管平安法治的党工委委员负责,同时协调开展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3.教育、卫生和福利养老等领域安全生产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分管社会事业的办事处副主任负责;4.环境安全、城镇(村)建设安全、长输油管道安全由分管城建的办事处副主任负责;5.农机、水利工程、农业庄园大棚等领域的行业监管相关工作由分管农业的办事处副主任负责;6.文化旅游体育等娱乐场所安全由分管宣传的党工委委员负责;7.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安全由分管统战的党工委委员负责。街道发展服务办、社事办、城建办、平安法治办等相关办(室、中心)及古塘派出所要强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行业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防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发生。重大紧急事件时由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领导小组或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

(四)细化村(社区)协助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建立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吸纳本级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委员等相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日常运作机制。完善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网络,明确由村(社区)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本单位应急管理员,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防汛防台抗旱及相关减灾救灾工作。各村(社区)可根据本单位人员和实际,配备安全生产协管员、灾害信息员、“三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员等,确保工作责任包干到企到点到人,工作落实全覆盖、无盲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协助街道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及防汛防台抗旱、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对风险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和管控,第一时间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初期处置和救援,第一时间组织自救互救和疏散群众;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发挥党建带群建优势,引导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团队共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要保证村、社区应急管理员基本工作经费,根据事故灾害风险程度、服务对象数量以及工作成效等因素建立工作奖励补贴制度。

四、加强应急管理基础保障

(一)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配备在编工作人员4-6名,应急消防管理所所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按街道中层正职配备,同时,配备1-2名应急消防管理所副所长。应急消防管理所在编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按有关规定配足安全生产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人员。

(二)组建应急管理专职辅助执法队伍。按辖区内每150家工业企业和500家商贸企业各配备1名的标准配备执法辅助力量,组建街道应急管理监察中队。由应急消防管理所所长兼任街道应急管理监察中队中队长,以竞争上岗的方式设置1-2名副中队长,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发放岗位津贴。由街道党建综合办(人事)和应急消防管理所负责落实人员招录,并将应急管理专职辅助执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C类编外用工岗位待遇,推行绩效考评,严格奖惩措施,保障应急管理辅助执法队伍的稳定性。

(三)组建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整合街道环保监察中队、国土监察中队、城管中队、应急管理监察中队、社区保安大队和民兵应急分队等快速响应力量,以社会救援力量为重要补充,围绕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防汛防台抗旱、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任务,组建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分管平安法治的党工委委员兼任队长,下设四支分队,分别为第一分队(应急管理监察中队),由应急消防管理所所长兼任分队长;第二分队(街道民兵应急分队)由人武部副部长兼任分队长;第三分队(环保监察中队、国土监察中队、城管中队),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日常执法的队长(城建)兼任分队长;第四分队(社区保安大队),由古塘派出所分管领导兼任分队长。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平时在本职岗位履职,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命令处置应急突发事件,主要负责本辖区并覆盖周边镇(街道)事故灾害的先期处置和救援、组织群众疏散等任务,必要时可协助参与安全检查。由街道应急管理办和主管部门落实对综合应急救援分队管理指导职责,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原则,确保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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