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3-172661
市农业农村局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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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3-02-28
2023-02-22
面向社会
慈农〔2023〕12号
有效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局属各单位:
为深化落实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持续鼓励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与推广,大力提升农业科技人才服务能力,为农业生产效率和亩均效益的提升发挥科技和人才力量,助推农民农村共富共美,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慈溪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重点
聚焦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农业、农产品质量与生命健康等三大主攻方向,2023年度农业科技项目重点支持种子种苗、三产融合、农业绿色循环、农业机械化、畜牧疫病防控等研究项目。
申报项目按照与农业产业发展主导方向的粘合度,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经营主体等。申报重点项目的单位需为慈溪市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或慈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2、具备相应管理水平,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试验场地、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相关材料等,农业经营主体须有必要的自筹资金。
3、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有财务账目,或者委托第三方实施财务管理。
4、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该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完成项目的组织协调能力;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经营主体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三、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同时上交电子稿;
2、可行性报告一式二份,同时上交电子稿;
3、协作试验(合作、依托等,一般指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需提供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明确双方职责和拨付资金列支内容;
4、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四、申报要求
1、农业科技项目申报程序按照《慈溪市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各技术推广机构应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产业发展方向,做好综合性、示范性项目的排摸推荐。
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非全额拨款单位申报农业科技项目应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5、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月28日。
(联系人:局人事科教科 沈群超 63976892)
附件:1.慈溪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表
2.慈溪市农业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