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98R/2023-172752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日期:

2023-03-01

成文日期:

2023-03-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水资源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引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上级下达和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节约用水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指导滩涂围垦有关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市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11.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对外交流。负责智慧水利建设。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智慧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局本级预算具体包括局行政本级、局基建、局属水政监察大队(参公)、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站、水文站、水利财务管理中心、水利设施运行中心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事业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6888.2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2688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6.28万元,占12.0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035.00万元,占78.23%;其它收入200.00万元,占0.74%;上年结转2416.94万元,占8.98%。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26888.2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7.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22082.81万元、农林水支出(类)427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60.4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86.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6.62万元,项目支出24684.82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688.2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035.00万元,上年结转2416.9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7.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22082.81万元、农林水支出(类)407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60.41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05.4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9210.62万元减少14605.21万元,主要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未包含年中预算追加数,以及上级补助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5.24万元,占6.86%;卫生健康支出(类)57.04万元,占1.23%;农林水支出(类)4072.72万元,占88.43%;住房保障支出(类)160.41万元,占3.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7.7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68.26万元减少0.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1.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1.72万元增加0.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3.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37.59万元增加6.11万元,增长4.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1.8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68.79万元增加3.07万元,增长4.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0.16万元减少0.0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3.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1.09万元增加2.46万元,增长11.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80万元,增长6.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914.6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956.81万元减少42.19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预算减少。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1086.3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085.97万元增加0.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901.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2575.24万元,下降93.31%,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数未包当年上级拨入金额。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128.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309.21万元,下降94.73%,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数未包含年中上级拨入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2.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24万元,增长30.18%,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项目支出预算数增加。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94.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9.06万元,增长36.78%,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新增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725.7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68.58万元,增长58.74%,主要原因是该笔预算为上年结转数。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0.4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40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0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2.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3.4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来访、考察、研讨、检查指导工作所发生的餐费、住宿、会议费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通知要求,2023年我市各部门“公务接待费”单项预算总额统一压减20%。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9.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2082.8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8681.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数未包含年中指标拨入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2082.81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687.82万元,主要用于局基建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河道整治、水环境治理攻坚、智慧水利等项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3599.99万元,主要用于局基建海塘安澜工程、出海闸维修、徐家浦河道整治、周长节制闸改桥工程、八塘横江综合整治工程、局本级防洪排涝工程等项目。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生产发展支出(项)784.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5011.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水环境整治专项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水利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6.62万元,2022年预算数为211.45万元,增加5.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1.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826.88万元,项目31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6.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7.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8.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9.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 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 (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0.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指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2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2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生产发展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慈溪市水利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