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3-173513
市政府办公室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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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3-03-14
2023-01-18
面向社会
慈政办发〔2023〕3号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常务会议),保证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常务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组成,原则上应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能召开。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及与议题相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人武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议事范围
常务会议主要研究市政府全局性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文件精神;
2.讨论市政府报请市委决定、上级机关批准或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和报告的重要事项;
3.研究决定市政府工作中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包括重大改革事项、重大规划计划、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重要民生问题和安全生产事项等;
4.研究部署市政府阶段性工作和相关重要举措;
5.审议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府性合同;
6.研究决定其他需由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议题确定
常务会议实行议题提交审核制度,会议召开之前议题提交单位应履行以下程序(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一)征求意见。根据议题涉及范围,议题提交单位应事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相关部门及镇(街道)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应充分征求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意见建议。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在会前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会前协调。提请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除传达学习、工作通报等议题外,均应在会前向分管副市长汇报,组织相关单位充分研究协商,形成一致意见。除紧急事项外,未向分管副市长汇报的议题,不得提交常务会议审议。如需提交,经市长同意后方可提请审议。
提请议题单位需按要求提交议题材料,包括《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登记表》、汇报材料(见附件3)、议题正文、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反馈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补充材料。议题登记表由提交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市府办法制科审核签字后交分管副市长联络员。
(三)议题确定。常务会议议题实行随时收集制。各分管副市长联络员初审议题材料后,转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审核。重点明确议题上会的必要性,把好议题材料的程序关(征求意见及协调情况、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政策关(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方针、政策等)、内容关(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提出的措施和要求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等)。拟请上会议题待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审核、分管副市长审定后于会前5天转市府办秘书科汇总。
汇总议题经市府办主任审查,提请市长预审议,即由分管副市长会同提交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长作专题汇报,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视情参加。按预审议意见,秘书科拟定会议通知经市府办主任审核后,报市长审定。议题于会前2天确定,审定后不再临时增加议题。如需增加,需经市长同意。
五、会议组织
市府办负责会议通知、材料收集、会议记录等会务保障工作。
(一)会议通知。市府办秘书科根据确定议题拟定、下发会议通知,收集会议材料,汇总记录参会人员请假情况,将会议资料上传至平板电脑会议系统供领导阅知。
(二)议题审议。会议研究议题时,按照议题提交单位汇报、相关列席单位发言、会议组成(邀请)人员发言、市长总结讲话的程序进行。议题由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主要汇报起草背景、议题要点、请示事项,时间原则控制在10分钟以内。会议组成人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会议审议事项充分会商论证,在集思广益、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形成集体决策意见。
(三)会议纪要。市府办秘书科做好会议记录,详细完整地记录议题讨论情况,如有不同意见应载明。会议要求对审议议题作进一步修改的,由汇报单位根据讨论意见完善后,报市府办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分管副市长审定后交秘书科替换。
会议纪要由秘书科负责起草,综合一科初审后,经市府办分管综合文字副主任审阅,送市府办主任审核,最后呈市长签发。会议纪要原则上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会议材料、记录、录音、纪要等相关资料,由市府办秘书科会后及时整理存档。
(四)政务公开。除保密事项外,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的事项或内容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会后新闻报道稿,由市府办负责文字工作的副主任审核、主任审定。
(五)事项办理。会议纪要印发后,相关单位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议题需要发文执行的,由议题提交单位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完成办理。议题需要提请市委或市人大审议的,应及时按程序提交。各联络员负责对议定事项进行转办催办,市府办督查室定期对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办事拖拉、效率低下者,按规定进行通报。
六、会议纪律
(一)会议列席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向市府办主任请假,获准后可委托其他副职列席会议,并书面报市府办秘书科备案。列席人员应按议题顺序和时间要求提前15分钟在候会室等候,不允许中途变更及擅自退会。
(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标有“内部资料”“会后收回”或涉密文件,会后交还会务工作人员。
(三)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场纪律,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吸烟、不得喧哗、不随意走动或离席,通讯工具应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附件:1.市政府常务会议操作流程图
2.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登记表
3.市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模板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印发
请下载word原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