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4 10:2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领导干部推动共同富裕主题集中轮训必学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落实学法用法考法述法制度,“市长学法日”集中学法4次,开展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3次,市管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与组织部门年终考核相结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4283人次。

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出台《法治慈溪建设规划(2021-2025)》《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主要领导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规范重大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按规定报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对市级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组织开展第三方评议。组织参加宁波市第二批法治建设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三是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围绕“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宪法宣传十进”“我们一起学宪法”等主题,组织开展“宪见”对话直播访谈、宪法主题灯光秀、“我与宪法”优秀作品系列展播及网络宪法知识竞赛等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活动53场次,参与人数1500人次,宪法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严格落实政府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动态更新配置上线事项1654项,线上线下“一网通办”率97.90%。加强“浙里办”慈溪频道建设,推动“共享冷库”“桥治分”“多艺点空间”等10个重点应用上架,日均活跃用户数提升至4.0万。积极推广IRS应用复用机制,我市货行码、企证查、卡口涉疫、共享冰爽爽等6个应用在IRS平台上实现异地复用。

二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梳理确定慈溪市级事项82项,办理“证照分离”8480件。做实做优“一件事”联办,新增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托育机构设立“一件事联办”,共办理“一件事”1020758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文件增量审查210份,存量清理220份,公平竞争目录公示100余件。优化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成立宁波区县(市)首个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

三是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力度。律师队伍持续壮大,全市律师总数461人,其中公职律师127人,律师万人比达2.48。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8件,接待法律咨询14804件,提供法律帮助 2511件。“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商事纠纷非诉化解机制等持续推进。实施“公证E通”提升工程,办理线上公证4279件,占比60.82%,《慈溪“公证E通”实现公证办理流程全链重塑》入选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佳案例。

三、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全市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8项。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程序,深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色域化”全过程进度管理,决策执行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示。落实市镇村三级立法征求意见机制,组织立法意见征求21次,开展立法后评估2次。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市政府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均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备案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全面清理市级30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258件、修改11件、废止32件。对涉及碳达峰碳中和、共同富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等工作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专项清理。

三是提升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加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自主研发使用浙政钉合法性审查数智应用平台,以标准化流程推进形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闭环”。体系化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合法性审查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每月通报制度。各镇(街道)审查涉法事项2297个,提出意见4733条。

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

一是“大综合一体化”落地见效。挂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综合执法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全市9个镇(街道)采取赋权方式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下沉镇街人员编制99名,办理处罚案件700余件。推动“1+8”执法部门人员力量下沉到基层派驻机构或执法中队,新下沉人员编制700余名,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大幅增强。强化部门派驻机构与镇街内设机构合署办公,人员编制、干部职数打通使用,统一编制24岗岗位目录,推动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基层资源统筹能力有效提升。

二是推动科学高效规范执法监管。全力推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应用率100%。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成效,掌上执法账号开通率100%,监管对象、监管行为等监管数据准确率100%,监管事项入驻率99.4%。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跨部门监管率31.54%。加快执法监管协同数字应用建设,全面应用智能移动执法端(PDA),全市配备123台。“城警联勤”“街区共治”“证据共享”“三级案审”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取得成效。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全面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年度评查,45个行政执法单位对11413件行政许可案卷、10277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集中抽查案卷117卷。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旁听庭审,481名执法人员参加省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深化“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梳理新增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6条,梳理公布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711项。开展行政执法数字化专项监督,处置行政执法问题线索171条。组织开展对文广旅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专项执法监督。作出监督通知书9份、监督意见书4份。

五、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形成

一是多元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党建统领网格智治“141”体系建设,重塑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全市网格优化整合为1812个、细分为10716个微网格,基本建成“市-镇街-村社-网格-微网格”五级管理体系。推动公检法司队伍下沉基层,吸纳镇街优质调解力量,协助打造“共享法庭”425个,形成多种解纷方式有机融合、互相衔接的“访调诉裁”一体化机制。持续深化“网格融调”机制,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2665件,成功调处12651件,涉及金额1.92亿元。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各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党委政府报告,涉及政府部门的复议决定抄告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每月通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构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流程全闭环管控机制,推进房屋征迁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持续开展“以案治本”和“双下降”专项行动,连续第6年组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首次组织召开府检联席会议。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9件、被复议案件31件,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8.33%,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8.41%,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逐步显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三是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实效。组织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开展“慈溪普法·节日·法相伴”活动52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举办“喜迎二十大·法治进万家”文艺巡演,周巷镇万安庄村承办省司法厅、普法办举办的“法治村里话共富”之“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系列网络直播活动。长河镇垫桥村入选首批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掌起镇陈家村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成省级民主法治村13家,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3家,省级善治(示范)村44家。

六、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

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完善专门监督。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协常委会的建言献策,办结代表建议344件、委员提案302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党纪政务处分公职人员351人。支持法院依法办案、检察院法律监督,办结反馈司法建议19件、检察建议8件。加强政府督查,下发政务督查通知单85件,完成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省民生实事项目实地督查等任务。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内部审计管理。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梳理政府信息法定公开事项177项,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全流程公开,发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58件。智能、精准、高效发布助企纾困、提质增效等涉企信息,全面梳理公开惠企政策文件50余条。

三是强化政府守信践诺。深入实施信用建设“531X”工程,全方位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信用奖惩、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建立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持续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构建重点领域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务诚信监督机制。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治政府理念有待进一步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还需进一步规范,决策后评估尚未有效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个别管理领域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增强,行政执法监管仍有不到位的现象,行政争议发案量、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有所上升;普法责任制落实刚性不够,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将继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升级版。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是守正创新,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增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刚性约束。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源头规范,加快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全过程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全力提高合法性审查质效。

三是统筹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政府事务清单管理,加强对各部门行权履职的监管。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谋划法治领域多跨场景应用,扎实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强化协同,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一件事”标准,综合集成多部门多领域执法监管事项,实施“综合查一次”执法。健全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

五是落实责任,有效凝聚全社会法治共识。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