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7 17:06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市委市政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2022年,我局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会议听取审议《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相关问题,确定《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完成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度述职,及时调整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我局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2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5次,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的重要指示、《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执行《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确定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节能宣传月为契机,在慈晓客户端和电梯屏刊播节能宣传短视频,线下累计发放宣传折页3000余份、节能垃圾袋8000份、悬挂横幅100余条。举办以“信用慈溪你我同行”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活动。开展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邀请30组亲子家庭实地参观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慈北储备库。组织新提任中层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开展宪法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和年度法治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二、立足程序制度,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严遵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各项决策程序。2022年初制定公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于2022年7月至8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草案意见,并于12月对外公示执行情况。以市政府名义通过慈溪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公众公开征集2023年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共收到各类民生实事项目建议73条次,最终形成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建议项目共12项,体现公众和代表建议31条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及机关合同管理。我局2022年度自行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落实相关程序规定,并向市政府法制科备案。专项清理涉及与碳达峰碳中和、共同富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等工作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宁波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包含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5份文件进行梳理,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文件和政策措施。健全重大行政合同审查工作机制,对需签订的合同严格遵循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我局今年无行政处罚案件,所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集中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领域,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档案资料完整,历年案卷评查结果合格。2022年共准予行政许可97件,不存在后续监管撤回或撤销情况,其中《宁波喜悦智行科技顾问有限公司年产60万片循环包装生产线项目节能审查行政许可案卷》获评慈溪市优秀行政许可案卷。

(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我局于2017年起聘请前湾海泰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明确法律咨询服务范围和工作机制,按年度续签合同和确定指派的法律顾问。2022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法律服务27件,其中法律咨询2件,文件合同审查、修改24件,谈判、会议1件,切实提升我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市级有关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法治和政策业务培训。严格做到持证上岗,组织参加两期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实现新录用人员持证全覆盖。现有39名在职人员持有执法证,持证率达95%以上。

三、聚焦重点工作,依法履职成果突出

(一)经济平稳运行方面。全面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决议要求,依法履行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职责,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起草《关于慈溪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于2023年2月4日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2022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起草印发《慈溪市稳链纾困助企发展若干措施》“35条”、《慈溪市进一步推动稳经济促发展的若干举措》“10条”、《一季度“全力拼经济、冲刺开门红”若干举措》“16条”等3个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程序执行。

(二)投资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规。积极发挥投资对优结构、稳发展的关键作用。2022年市级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83.5亿元,投资增长13.3%,并列宁波第三,第二季度、三季度连续获得全省投资“赛马”激励。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着力推动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和“标准地”改革,办理事项(环节)减少至最多16个,相比改革前减少20%,填报字段减少60%以上,申请材料减少50%以上。制定《慈溪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突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入集成服务,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全年共办结各类项目1150件,通过投资审批3.0平台赋码项目1229个。“最多80天”实现率100%,标准地实现率100%。扎实开展企业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以“双随机、一公开”形式抽查11个入库项目,专项检查7个外商投资项目。

(三)能源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共审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项目32个,总能耗8.73万吨标煤,报上级部门审查项目5个,争取用能57524吨标煤。对18个节能审查项目开展事中事后检查,发放处理决定书3份;对3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节能监察),发出整改通知书19份。累计强制淘汰落后电机等设备145台套。

(四)粮食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规,夯实粮食安全保供稳价工作。严格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党政同责制度,制定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张清单”内容,市委书记、市长与各镇(街道)签订粮安制责任书。我市连续4年获宁波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慈北储备库成功创建省级四星级粮库。起草出台《慈溪市粮食应急预案》《慈溪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慈溪市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应急预案和保障制度,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价格管理方面。坚持依法定价原则,严格执行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严格按照《价格法》和中央、省两级《定价目录》规定,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要求,规范定价行为,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成本监审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完成部分旅游景区配套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完善巡游客运出租汽车气运价格联动机制,做好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可行性评估,筹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调整前期工作。

(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助推整体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聚焦年度重点任务,制订出台年度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等措施,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八大类25个领域102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深化“放管服”改革,挂牌成立宁波首家基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以数字化改革引领营商环境投诉处理体系根本性变革。畅通线上办事渠道,“慈溪市创推公证E通重塑公证办证新模式”入选2022年上半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有效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在2022年上半年全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报告中,我市居宁波各县(市)第1。

(七)信用建设方面。严格执行《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拓展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当中的核查应用,推进落实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依法查询信息主体的信用档案,推动信用奖惩措施在部门业务系统和业务流程中的嵌入式应用。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实现容缺受理。印发《关于建立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慈溪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办法》,共对443名自然人、99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涉案金额2.54亿元,协同市法院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工作。

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我局由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开展法治工作,对外聘法律顾问依赖程度较高,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业务水平仍有进步空间。二是社会公众参与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我局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或制定规范性文件前规范履行程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但收到意见条数偏少,公众参与有效性不足。三是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我局不再承担能源监察方面的行政执法事项,需要跨部门协同厘清执法监管和执法的边界。

五、法治政府建设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规范协调管理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突出新录用、新提任干部学法,提升系统在编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

(二)进一步提高法治实效。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发展改革领域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制定、行政执法等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与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各类涉企服务,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扎实开展企业投资、粮食、能源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