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755727/2023-172813
市文广旅体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2023-03-02
2023-03-02
面向社会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11
一、主要职能
(一)牵头机关重大综合性工作。牵头文化旅游体育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组织协调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工作。牵头重大课题调查和研究。
(二)拟订全市公共文化、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及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 建设,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文化旅游重点惠民项目。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 指导基层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指导古籍保护工作。
(三)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群众性体育项目比赛的训练备战和参赛工作 。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管理健身气功。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青少年体育工作规划,进行业余训练布局。指导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组织竞技体育项目比赛的备战和参赛。负责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科研和学术交流等工作。申办和组织实施各类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监督赛风赛纪 。指导体育产业发展 ,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市体育总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培育和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支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 资体系建设。指导文化旅游商品创新。指导全市文化旅游重大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协调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引才引智和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五)承担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专项规划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智慧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旅游国内外市场开发和文化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推动区域合作和旅游国际化。组织市场研究, 指导文化旅游专项产品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和推广,参与组织大型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宣传推广活动。组织策划各类宣传促销活动和重大文化旅游节事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旅游博览会、交易会和大型宣传促销活动。
(七)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产品业态的行业标准,推动服务品质提升。负责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文广旅体系统文明城市创建。承担文广旅体安全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动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牵头指导装备技术提升。
(九)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和考古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规划编制和修编。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资产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利用,监督管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指导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协作和社会文物管理。负责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管理及相关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审核转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年检、备案和其他审批权。牵头负责局行政审批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指导监督授权委托镇、街道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市图书馆、局属市文化馆、局属市体育管理中心、局属市文物保护中心、局属市科博中心预算。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3355.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结转下年。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335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08.69万元,占80.2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38.00万元,占16.75%;其它收入195.00万元,占1.46%;上年结转213.54万元,占1.59%。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13310.33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03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9.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36.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43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21.85万元、其他支出(类)807.5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51.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29.66万元,项目支出8529.58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160.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08.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38.00万元,上年结转213.54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88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9.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36.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43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21.85万元、其他支出(类)807.5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14.7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1231.32万元减少316.59万元,主要是2022年执行数中包含各项上级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886.39万元,占90.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9.87万元,占5.22%;卫生健康支出(类)136.62万元,占1.25%;住房保障支出(类)321.85万元,占2.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371.2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4.58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调整时追加物业管理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1024.5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8.84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部分水电费调包为2079999中央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8.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馆免费公共文化服务经费功能分类错误,应为群众文化。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180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12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发展资金中文化馆部分分类错误,实际应为群众文化功能分类。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675.7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43.69万元,下降17.53%,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发展资金与文化馆免费公共文化服务经费错分至其他功能分类。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68.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20万元,下降5.30%,主要原因是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尚未下达。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7.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83万元,增长184.38%,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执法质监经费调包为宁波上级资金使用,上级资金功能分类为2079999。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4.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70万元,增长21.21%,主要原因是风景名胜区日常监测管理及旅游资源调查保护项目2022年支出3.3万元。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889.5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39.92万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是部分应列支在该项的上级资金尚未下达。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983.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1.58万元,增长19.66%,主要原因是上林湖越窑遗址本体保护项目2022年未列支,需在2023年支付。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703.1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7.57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是科博中心与文保中心2022年第四季度物业费尚未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7.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3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对持平。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12.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9.00万元,增长59.1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场馆补助从上级资金中列支。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9.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623.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9.61万元,增长50.70%,主要原因是比上年追加慈溪市籍运动员参加重大比赛奖励经费。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26.8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08.37万元,下降70.85%,主要原因是应列支于该项的中央补助资金尚未下达。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8.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1.6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3.3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98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6.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87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6.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48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9.1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21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4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2万元,增长9.4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1.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3.41万元,下降9.4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80.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5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2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6.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5.0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48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48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文物保护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4.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比上年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安排购置一辆特种技术用车,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7.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图书馆等6家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24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63.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体育中心、体育馆与图书馆提升工程基建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807.5万元,占36.00%;城乡社区支出(类)1438万元,占64.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1438.00万元,主要用于栲栳山国家登山步道维修改造项目、 精品线路创建专项经费项目、 体育中心、体育馆与图书馆提升工程项目。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807.50万元,主要用于体彩公益金项目、五人制足球俱乐部引进经费项目、老年体育活动经费项目。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32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减少6.45万元,减少2.8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6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83.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5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736.93万元,项目48个。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9.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指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10.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11.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2.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3.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指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4.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5.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6.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17.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9.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0.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21.体育(款)体育训练(项):指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22.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指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24.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25.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3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 -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部门公开合并表组.xlsx
附件2 -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