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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交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慈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为我市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贡献交通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推进服务化审批,提升政务满意度。服务便民化方面,本年度开通了5条学生专线。通过前期排摸、分类统计、会商研判、实地勘探等流程,会同多方代表商定开通学生专线事项,既提高了学生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又有效缓解校园周边拥堵情况。服务信用化方面,交通审批窗口推出“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范围”信用评价告知承诺试点事项,本年度共办理184件。
2.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便民举措。对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实行备案承诺制,企业需提交的备案材料从11项减至3项,增加了企业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改革的获得感,提升交通政务服务满意度。本年度共办理5家,合计减少提供材料40件。
3.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更加科学规范,依法决策机制更加健全,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共8个,其中市政府名义发文的5个文件和局本级发文的3个文件,由市政府统一编号登记。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与碳达峰碳中和、共同富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计划生育等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开展进行专项清理。本年度我局未发布新的规范性文件。
5.强化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继续落实局合同管理办法,继续牢牢抓住合同合法性审关键环节,落实科室职责分工和签批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本年度,我局签订各类合同共计28件,均通过合法性审查,均按照合同履行,未发生合同纠纷。
6.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落实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公开、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参考局法律顾问意见建议,调解化解各类矛盾,防范降低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多方合法权益。本年度,局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5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查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接受我局各类咨询35次。
(二)提升执法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本年度,我局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239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170件,非现场执法案件占比88.58%,其中重大行政执法案件40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件。本年度执法案件中,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非诉不予执行、国家赔偿案件。
2.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根据《慈溪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规定任务。一是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参加构建“1+8”执法体系,采取常驻和“吹哨报到”模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执法人员全部下沉至镇街道。二是实行“一张清单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在浙江省权力事项库中认领行政检查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对行政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全覆盖。三是实行“一个中心管指挥”。派驻骨干执法力量进驻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定期开展执法工作会议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监管一件事“检查68家,开展”双随机“检查156家。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有关规定,共有执法证持证人员104人,在编执法人员持证率为100%;二是持续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对浒山等4个中队开展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狠抓站所设施、形象、装备、制度,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三是积极参加执法比武活动,通过参加执法考试、专项技能、执法案卷、法制审核、执法队列等比武项目,获宁波市交通运输执法比武优秀组织奖、队列会操比武验收团体第三名、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执法技能比武团体三等奖。
4.开展专项、联合检查。一是交通领域专项执法方面。我局开展了客货维驾危、公路超限、路域保护、工程质量、港口码头等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打击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公路超限治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总数实现了历史突破,办结危运案件48件,客运案件66件,治超案件2715件。二是联合执法方面,我局联合公安、交警、应急、环保、乡镇等单位部门开展多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开展“护航二十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治理、大气质量治理、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联合集中整治、慈溪市殡葬服务专项治理行动、等联合检查。
5.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一是丰富多彩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高度重视重点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一如既往持续做好春运、机动车维修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传统普法活动,充分发挥交通点多线长面广的宣传优势,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持之以恒加强行业宣传。对交通运输法规库进行动态更新,对新的《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宁波特有事项裁量基准》等10余部法规规定进行了行业宣传。
(三)加强内外监督,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公众监督。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与群众联系,倾听群众呼声的一个重要渠道,切实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本年度办理建议提案共109件,其中主办件63件,协办件46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夯实信访责任制,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和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拓宽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本年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42件,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99%以上。
2.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交通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纵深发展。规范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多方位展现交通运输工作动态,不断优化政策解读质量,推动保畅助企政策直达快享,全生命周期展示重点交通项目管理,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2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
3.抓好行政内部监督。一是自觉主动迎接法治督查工作。作为市第一批试点单位,落实法治督察员与被督察单位联系结对制度,积极邀请法治督察员参加我局法治工作会议、专项执法行动、普法宣传活动等工作,加强联系结对工作,确保法治督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坚持不懈狠抓执法案卷质量。绷紧规范办案的红线,开展本单位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邀请市局市队、法律顾问团成员参与案卷评查或指导,推动案卷评查常态化,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本年度获慈溪市优秀执法案卷单位,慈溪市优秀行政许可案卷1件,慈溪市优秀行政处罚案卷1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应诉能力有待提高。需要继续关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涉诉风险领域,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法规学习,进一步加强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和复议局衔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沟通机制。
2.执法队伍力量不足。近年来执法队在编人员只出不进,一线执法力量老龄化现象凸显,而新进在编人员非执法队编制,无法取得行政执法证,大多数基层站所持证人员仅有2-3名。
3.基层基础有待强化。在我市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的同时,对照标准规范,对标兄弟区县,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站所形象外观、数字化建设、执法装备保障还不够到位,需要不断巩固提升基层站所规范化创建成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组织召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
2.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为切实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法治讲座、年度述职述法、周二夜学等途径方式,全局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发挥法治思维在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本年度,我局组织参加法制干部培训、公平竞争审查培训、行政处罚培训、队列会操培训、各类专项执法业务培训等培训10余次,参加培训人员200余人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落实落细各项法治工作,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以依法行政为落脚点,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配合开展相关领域立法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水平,优化交通营商环境。
2.以执法改革为突破点,全面构建科学高效执法体系。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厘清执法监管权责,创新创优执法模式,强化“四基四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素养,加强法治交通建设。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