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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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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2023-03-23
面向社会
慈综执〔2023〕7号
有效
各镇(街道)城建办,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各燃气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全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3日
关于开展全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近期,我市连续发现瓶装液化气非法倒灌、跨区域经营、占压燃气管道等现象,为及时化解燃气安全隐患风险,进一步规范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筑牢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防线,实现健康、有序、平稳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视、自觉汲取燃气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以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坚决的行动,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治理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点整治事项
(一)打击、取缔无证经营液化气非法窝点;
(二)燃气经营者是否存在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行为;
(三)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单位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行为;
(四)非居民用户使用燃气未正常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为。
三、整治方式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局长谢晖为组长,副局长项其聪、方立雄为副组长,城市管理科和直属中队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工作专班,组建专门队伍开展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为突破口的巡查;各镇(街道)城建办牵头建立联合整治的机制,成立整治工作小组,采取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整治重点内容,通过日常巡查、举报线索核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29日)
各镇(街道)城建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合整治的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30日—4月23日)
各镇(街道)城建办对照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整治。对无证经营液化气非法窝点,要充分协调属地街道社区和综治等部门,协助开展排摸,提供线索,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顿规范市场。
(三)稳固提升阶段(4月24日-4月28日)
各镇(街道)城建办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回头看工作,要对前阶段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关注,确保整治工作成果稳固,防止出现“返潮”现象;同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并开展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燃气安全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开展全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是提升我市城市运行、巩固创建成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更是涉及社会稳定及民生和谐重大问题。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整治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有力度、有效果。
(二)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整治。各部门明确职责任务分工,镇(街道)城建办牵头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加入慈溪市城镇燃气三级网络联络群),同时持续抓好餐饮经营单位和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用户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于4月底前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动态清零,并有序接入市级消防安全管理数字化平台;属地执法中队积极配合,对无证非法经营液化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等行为依法查处。慈溪市煤气有限公司、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加强对所有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同时管道企业加强对燃气管道设施的巡查力度,发现有涉嫌违法情况,立即上报至市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科,同时城市管理科视案件情况,及时联系第三方做好安全评估、气体检测等工作。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持续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宣传,浓厚安全氛围,引导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增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全面提升燃气行业安全。
(四)及时报送信息,做好工作总结。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要注重阶段性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报送工作,请各镇(街道)城建办分别于3月29日前上报联络信息(附件1),每周三在城镇燃气三级网络联络群上报辖区整治情况(附件2)和4月28日前将专项工作总结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综合执法局陈苗苗,联系方式:664566。
附件:1.各镇(街道)联络信息表
2.整治情况周统计表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