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3-172961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3-03

成文日期:

2023-03-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负责收养登记管理。

(五)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六)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殡葬改革、婚俗改革。

(八)拟订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慈善事业发展政策,主管慈善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和福利彩票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负责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志愿服务政策,负责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监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性、及时性。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监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慈溪市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慈溪市救助管理站、慈溪市社会福利院4家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

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42017.01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结转下年。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4201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23.16万元,占65.9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287.42元,占29.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37万元,占4.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169.43万元,占0.40 %。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42017.01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786.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8.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8834.42万元、农林水支出(类)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55.62万元、其他支出(类)400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30.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2.96万元,项目支出39583.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0180.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2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287.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169.4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449.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8.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8834.42万元、农林水支出(类)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55.62万元、其他支出(类)19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740.6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617.19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本级部分项目是转移乡镇项目,金额预算在我局中体现,但是执行数在乡镇体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345.22万元,占98.58% ;卫生健康支出(类)58.83万元,占0.21% ;农林水支出(类)181万元,占0.65% ;住房保障支出(类)155.62万元,占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59.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9.65万元,下降2.28%,主要是2022年有两名行政在职、一名事业在职人员退休,2023年不再安排其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4.53万元,增长103.53%,主要是2023年新增项目市社区发展基金会开办资金1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37万元,下降21.69%,主要是2022年有“编制出版《2022年慈溪市城区街巷地名图》”项目,2022年完成该项目,2023年未安排该项目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895.2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5.55万元,增长14.82%,主要是民政局本级婚姻登记支出新增“补领补办结婚证项目”10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6.7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34万元,下降6.15%,主要是因为2022年局本级有一名行政退休人员去世,发放其抚恤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0.9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减少4.97万元,下降10.82%,主要是2022年局本级有两名退休代管人员去世,2023年不再安排其工资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5.9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23万元,增长3.21%。主要是福利院新增一个事业在职人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7.9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10万元,增长3.19%。主要是福利院新增一个事业在职人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125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2315.38%,主要是该功能科目下列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这两个项目为转移乡镇项目,未体现在2022年决算中,但在2023年预算中反映,2022年支出数为社会福利院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9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900万元,主要是该功能科目下列支“高龄老人生活津贴”,该项目为转移乡镇项目,未体现在2022年决算中,但在2023年预算中反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14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14.59万元,增长28.2%,主要是2022年殡仪馆补助实际支出128万元,2023年殡仪馆补助预算安排250万元,且2023年新增生态入葬50万元;新增老鹰山生态树葬区30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400.0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9.86万元,增长33.26%,主要是2023年新增办公设备采购、弃婴生活上学费预算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6454.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369.96万元,增长7517.06%,主要是该功能科目下列支社会养老服务建设体系资金,2022年执行数体现的是下拨给城区福利院、新浦镇社会福利中心等单位的资金,2023年预算数包括了所有乡镇和城区福利院、新浦镇社会福利中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729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295.9万元,主要是该功能科目下列支残疾人两项补贴,这两个项目为转移乡镇项目,未体现在2022年决算中,但在2023年预算中反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7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75万元,主要是该功能科目下列支城镇低保金,为转移乡镇项目,未体现在2022年决算中,但在2023年预算中反映。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79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7万元,增长0.32%。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689.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92.6万元,下降29.79%,主要是宁波对市政府的考核要求按常住人口人均7元,我市153.9万常住人口,按此需安排资金约1077.3万元。23年镇级临时救助备用金按户籍人口人均3元预算安排约300万元,若足额使用,则市级预算只需约700万就完成考核任务。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414.6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6.21万元,增长6.75%,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8.36万元,2023年新增救助区维修工程经费30万元。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42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21万元,主要是该功能科目下列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为转移乡镇项目,未体现在2022年决算中,但在2023年预算中反映。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177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85.44万元,增长1840.80%,主要是2023年该功能科目下列支“困难群众物价补贴”、“三老、特种对象救济支出”、“精减职工救济方面的支出”,这三个项目都是转移乡镇项目,未体现在2022年决算中,但在2023年预算中反映。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57万元,增长9.07%,主要是医保基数调整。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6.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90万元,增长12.40%,主要是2023年福利院新增一名事业在职人员。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6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1万元,增长7.98%,主要是2023年福利院新增一名事业在职人员。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18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23.05万元,下降40.47%,主要是2022年的资金为上级资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5.6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67万元,下降6.98%,主要是2022年公积金基数降低,且2022年有两名行政在职、一名事业在职人员退休。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3.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3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7.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4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来慈考察、交流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21.8万元,主要用于8辆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和派驻本部门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3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439.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306.6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为转移乡镇项目,在2023年预算上体现,在2022年决算中不体现。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3.92万元,占0.84%;城乡社区支出(类)8834.42万元,占71.02% ;其他支出(类)3501万元,占28.1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103.9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48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3939.42万元,主要用于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的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190万元,主要用于募办福利彩票发行费。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56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等。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75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参公】2023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 慈溪市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25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1.5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0.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5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1923.27万元,项目49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单位按本部门、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9.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0.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7.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8.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9.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1.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2.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4.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9.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30.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指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3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3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3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3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3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7.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8.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9.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指反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4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慈溪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xls2023年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