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98R/2023-174671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日期:

2023-04-10

成文日期:

2023-04-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0 09:57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梅湖水库位于慈溪市横河镇南部,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坝址对大坝进行加高加固处理,坝体中部增设砼防渗墙,大坝加高后坝顶高程27.50m,防浪墙顶高程28.70m,溢洪道加高至22.5m,扩容后水库正常蓄水位24.5m,对应库容1911m3,校核洪水位27.15m,对应总库容2337万m3;新建溢流堰及泄洪闸并设置弧形闸门及启闭机房、拆除重建泄洪隧道进水口结构、改建输水隧洞;库尾河道整治及低洼地改造;对梅湖水库环库道路进行改造;建设梅湖江护岸,改建泵站及配套设施等。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

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表1、表2。

表1  主要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相对场址方位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特征描述

1

梅湖村

大坝北侧、梅湖江两岸

居住区

大气环境、声环境

大气环境二类区;

2类声功能区

921户2508人

表2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与本工程内容的相对位置关系

水环境功能区

目标水质

上游入库干流梅溪及支流

水库加高扩容后上游淹没;环湖公路主流上桥梁1座、支流上桥梁2座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II类

梅湖水库

大坝加高、溢流堰改建、泄洪隧洞进水口重建、输水隧洞新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II类

饮用水取水口

大坝左岸、大坝右岸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II类

梅湖江

坝址下游,本工程涉及梅湖江护岸建设、泵站新(改)建

农业用水区

III类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情况

1)废水:主要包括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基坑排水、隧洞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SS,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车辆冲洗,剩余部分委托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基坑排水分为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初期排水主要为基坑积水、围堰堰身和地基及岸坡渗水、降雨汇水等,经常性排水由基坑渗水、降雨汇水、施工中的弃水等组成。基坑排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隧洞排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在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较小。施工人员可就近利用现有的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废气: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的燃油废气。施工扬尘对施工现场局部区域产生TSP污染,其污染范围和程度与施工工艺、施工管理及气象条件等多种因素有关,先进的施工工艺和科学的施工管理,可基本将TSP污染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范围内。

3)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车辆运行噪声,包括打桩机、挖掘机、蛙式夯实机、振捣机、自卸车的。施工噪声可能对梅湖村、梅湖小学产生一定影响。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其影响。

4)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弃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避雨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弃方等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纳。

5)生态环境:本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以施工期为主。梅湖水库加高扩容后水库淹没范围增加,工程征地面积约为472亩,均为林地;工程结束后临时施工场地和植被均得到恢复,对陆域生态影响较小。施工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为围堰工程等导致水体悬浮物增加,影响水生生物栖息环境,导致部分水生生物的损失。施工活动结束后,影响区水质会逐渐恢复到现状水平。

2、运行期环境影响情况

1)水文情势、水环境影响

工程本身不产生污染,不改变库区及区域内河的水污染源强。水库扩容后,上游来水不改变,对库区水质影响较小。大坝加高后造成的水温结构变化将对库区水质、水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根据模型预测结果,本次扩容工程实施后,梅湖水库水位和水深将有所降低,库区各点位流速变快,水面宽度基本不变;常规污染物的浓度略有降低,叶绿素浓度基本不变:取水口水温与天然水温的温差略有减小,水温影响较小。

梅湖水库为Ⅱ类水质标准,下游河道为Ⅲ类地表水,本工程下泄水对下游河道水质具有改善作用。梅湖水库已运行多年,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影响已趋向稳定,大坝加高所带来的下泄水温的变化较小,因此下泄低温水对下游鱼类等水生生物的影响不大。水库下游农田灌溉以河网水为主,工程建设后下泄的低温水问题对农业灌溉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成后梅湖水库下游河道的生态环境需水量为0.032m3/s,保证维持水库下游河道水环境的需水量,并配套实施梅湖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对大坝下游河道水生生态系统影响不大。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发电机房配备柴油发电机备用,运行过程有少量发电机废气产生。由于柴油发电机不定期运行,使用频率较低,对大气环境影响极小。

4)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营运期主要噪声来自于各启闭机房内设备和泵站的运行噪声,设备噪声源强约在65~75dB(A),通过设备用房本身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并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设备噪声基本排放能达标,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库道路主要用于环库巡检,日常车流量不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水库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管理设备运行过程更换产生的废润滑油。其中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固废,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拟采取的措施见表3。

表3  拟采取措施

时期

类别

设施(措施)名称

预期效果

施工期

废水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委托清运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

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车辆冲洗

尽量收集后回用,回用水标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GB/T 18920-2002)

基坑排水

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浇洒等施工用水,剩余部分委托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隧洞施工废水

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产,剩余部分委托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其他

加强临时排水和沉沙措施,施工场地径流污水收集沉淀后回用

废气

施工扬尘

合理布置临时堆场,对堆场进行遮盖、洒水处理,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等,开挖的土方及时清运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噪声

设备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以后)禁止进行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有关环境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以取得谅解;合理科学地布置施工现场,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

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后避雨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无害化处置

弃土石方

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纳。

无害化、资源化

运行期

废水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噪声

设备噪声

选购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高噪声设备采取防震隔振、消声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固废

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后避雨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无害化处置

废润滑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环境风险

1)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在日常的工作管理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定期检查。2)制订风险事故的应急措施,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抢险操作制度。

五、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相关专项规划,从预测的结果来看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三同时”,本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且工程运行后可缓解下游防洪压力,保障横河镇防洪安全,提升慈溪本地水库供水保障能力,改善慈溪城区水生态环境。因此,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下,本工程是一项符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项目建设可行。

六、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部门。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原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枫    联系电话:13957451985    

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4-55000172    

反馈信箱:564950142@qq.com

公告发布单位:慈溪市原水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