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68511377N/2023-174706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事故调查报告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

2023-04-10

成文日期:

2023-04-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1·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37号)和《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安委办〔2021〕58号)要求,受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慈溪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总工会和慈溪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对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1·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核查抽查,查清了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工作成效;查明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形成了事故评估报告。经评估,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罚情况已经落实,整改措施和建议已闭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2日12时50分左右,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位于浙江蓝宝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厨房小家电项目B厂房内,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1万元。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授权,由慈溪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慈溪市住建局、慈溪市总工会和周巷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并向慈溪市人民政府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4月6日,市政府对该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华锡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华锡峰作出行政处罚。经核实,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2年6月30日分别对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华锡峰作出“罚款37.5万元”和“罚款4.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和华锡峰已于法定日期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前,慈溪市住建局已于2023年3月17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已于法定日期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其他单位和个人处理情况。

浙江蓝宝电器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对浙江蓝宝电器有限公司进行警示教育。经核实,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2年4月13日对浙江蓝宝电器有限公司进行警示教育。

事故项目项目经理赵汉波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张学良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二人作出处理。经核实,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7日分别对赵汉波和张学良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及落实情况

(一)批复要求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严格进行安全生产作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事故评估组经对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评估,通过查看安全台账,询问相应作业人员,抽查了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个在建工地,整体上,该公司达到了整改要求。

(二)批复要求浙江蓝宝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要分别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义务,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浙江蓝宝电器有限公司事故评估时已无在建工程。事故评估组经对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评估,通过查看安全台账,询问相应作业人员,抽查了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两个在监工地,整体上,该公司达到了整改要求。

(三)批复要求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锡峰、赵汉波、张学良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认真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进行安全生产作业,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事故评估座谈过程中,华锡峰、赵汉波、张学良三人均表示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从事安全生产作业。

(四)从评估检查情况看,慈溪市住建局能够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开展了“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临边防护不到位、一带一帽未正确佩戴等涉及施工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导致伤亡的易发情形,慈溪市住建局加强了该类安全隐患的检查力度,加大了对隐患问题的整改力度和违规违法的查处。自2022年10月份以来,(住建局下属安质服务站)共计开展安全检查600余次,检查发现高处坠落安全隐患1300余条,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均督促整改闭环,对涉及问题严重的4个项目行政处罚进行立案。为加强防范高处坠落等高发型事故,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慈溪市住建局于2022年12月开始制定2023年度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于2023年1月11日发布《关于开展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通知》慈住建【2023】4号。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事故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企业主体责任需再落实。现场检查事故项目施工单位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个在建工地和事故项目监理单位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两个在监工地的安全管理情况时,存在的安全隐患还较多,如工地内安全帽不符合标准;临时用电不规范;相关备案人员变动未及时更新;施工现场临边防护栏杆部分缺失;外脚手架连墙件拉结不符合相关标准等,暴露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夯实。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周巷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25条重要措施、市60项重点工作清单,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能力。

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高处作业相关规定,持续开展高空作业督查检查,紧盯人员教育培训、作业方案制定、现场管理、应急装备配备与使用、应急演练等关键程序环节,确保高空作业管控到位,杜绝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