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3-174951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3-04-17

成文日期:

2023-04-1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教安〔2023〕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发布2023年慈溪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溺水工作一号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08:49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镇(街道)教办,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城区三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各市属学校(幼儿园)、局直管民办学校(幼儿园):

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学生涉水活动随之渐增,溺水风险日益增加。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溺水工作,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相关通知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发布2023年慈溪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溺水工作一号预警,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部署学生防溺水工作

各地各校要摒弃现在部署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还“为时过早”“非学校主要工作”等错误思想,务必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及时成立预防学生溺水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教育、活动组织、隐患排查、联动预防等环节,实现早部署、早预防、早消除隐患。各地各校要加大预防溺水宣传力度,通过镇(街道)电视、广播、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播放、推送预防溺水的相关知识和警示提醒内容,全面营造预防溺水工作氛围,力求让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清楚预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深入推进防溺水“八个一”活动

为了使防溺水的意识和观念深刻扎根于每名学生的脑海,今年各地各校要继续推进学生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师生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利用宁波安全教育平台组织一次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组织师生观看一部防溺水教育宣传片;举行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出一期以学生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黑板报;发放一份市教育局《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家长的信》;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教师家访活动;联合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关工委等部门开展一次学校周边地区溺水隐患排查活动等。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宁波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积极参与以“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为主题的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组织师生通过课堂教学、观看教育视频和宣传图片,完成相关知识学习并完成问卷调查,使学生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主动远离危险水域,掌握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确保生命安全。各地各校确保专题教育要实现教师授课完成率、学生学习完成率两个100%,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水域安全预防措施

校内有河道、水塘或者校园周边水系丰富的学校,一方面要严禁学生去河道、水塘边嬉水,另一方面要及时组织安全干部,对校内河道、水塘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检查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识是否设置,标识字体是否醒目,救生圈等救护、防护设备是否完备。警示标识未设置的、救护设备未配置的要及时配置;警示标识不醒目的、救护设备不完备的要及时更换。各地各校要在本月内完成一次对校园周边溺水隐患点的排查,主动联系属地综合行政执法、综治及水利等部门,及时对校园周边水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救生防护措施。

四、规避学校外出活动溺水风险

学校(幼儿园)组织春(秋)游、社会实践、实习等教育教学活动,在制订出行方案时,尽量避开有溺水风险的目的地。在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前,要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安全知识教育。各校在组织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要严密组织,严防学生活动中因擅自改变活动内容或擅离教师管理视线范围而造成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因活动需要确需赴有水源的目的地活动时,各校要严密组织,切实做好预防溺水的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五、强化周末及节假日预防溺水安全提醒

周末和节假日是学生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要时间段。各地各校要强化周末和节假日放假前预防溺水安全提醒制度。一是班主任要通过校讯通、QQ群、微信群、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移动端(家校提醒功能)等途径,对每一名学生家长发放周末和节假日预防学生溺水安全警示短信,提醒家长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在周末和节假日,切实履行好监护孩子的家长职责,及时准确掌握孩子的行踪去向。二是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放学前的5分钟时间,开展一次班级安全教育,提醒班上每一名学生,在周末和节假日坚决不去任何野河嬉水或游泳,也应坚决拒绝同学邀请去野河嬉水或游泳。4月20日前,各地各校要将市教育局《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1)发放到每一位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手中,请家长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上“已阅读”并附签名及时间后,交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签字的回执回收率要确保达到100%。请各镇(街道)教办、城区三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市属学校(幼儿园)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回收情况于4月27日前通过慈溪教育安全管理系统--问卷调查模块进行上报(内容见附件2)。

六、联动公安水利综合执法等部门筑牢防溺水安全网

各地各校要积极配合宁波市预防溺水事故预警平台做好学生人像信息采集工作;主动联系属地公安、水利、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构筑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网。要借助水利和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资源和队伍,按规定要求做好城区河道和农村水库、河流、湖泊、水塘等安全隔离栏、防护栏、预防溺水警示标识的设置;要发动河长、河道清洁工和水库管理员等人员,加入预防学生溺水的管理队伍,对擅自下河、下水库、下湖泊、下水塘游泳的学生,要求他们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劝阻;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辖区水域易引发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开展整治,形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合力;要积极联系当地游泳协会、救援协会等社会性公益组织开展学生溺水科学施救演练和培训,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溺水防护网。

各教办、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城区三街道社区教育学院要根据本次预警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部署辖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对辖区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对预防溺水工作部署周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学校,要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预防溺水工作敷衍不落实、安全隐患多的学校,要及时批评纠正;对因疏于管理和教育,导致学生溺水死亡的学校,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一次抽查和通报。

教育局联系人:盛建峰;联系电话:63919190。

附件:1.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信.doc

          2.《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信》发放回收情况统计表.doc

慈溪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