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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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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2023-04-24
面向社会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做到行车规范、平安出行,4月21日,新浦交管站在逍林中队的支持下在新浦辖区内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人员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开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
在执勤过程中,执勤人员发现大部分人有较高的安全意识,能够自觉做到佩戴头盔,但仍有部分人存着侥幸心理,觉得这个时间点不会整治,而“出门着急”、“忘带了”、“不远”、“上班要迟到了”等成为不少市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理由。执勤人员对该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并依法处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处以罚款贰拾元。对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雨棚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人员现场拆除,告知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除此之外,执勤人员还对开车手持电话等行为进行整治,根据《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处以记3分,罚款伍拾元。开车使用手机会让人分心,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处罚不是为了目的,安全才是第一。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改掉开车陋习,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