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3985L/2023-175941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布日期:

2023-05-10

成文日期:

2023-05-0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广交会慈团〔2023〕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做好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0 12:36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各有关外贸企业: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新一轮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申请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新修订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本次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则取消其申请资格。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及第133届新设的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孕婴童用品展区首次设立品牌展位,相关企业可按需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5日

三、相关要求

(一)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2),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exhibitor.cantonfair.org.cn),提交品牌展位申请信息和本企业相关资质材料,申请成功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并盖章确认,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展区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

(二)请各有关外贸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切实做好品牌展位申报相关准备工作,于5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宁波交易团慈溪分团。

特此通知。

宁波交易团慈溪分团联系人:许永锋,电话:63810118。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973号1405办公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内。

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2: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宁波交易团慈溪分团

2023年5月8日

附件下载:品牌展位评审2023.zip

原文件下载:关于开展做好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