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3-176307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事项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3-05-19

成文日期:

2023-05-1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公开征集叉车淘汰替换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9 16:25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提振消费信心,有效促进我市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工作,我市拟发放消费券,现公开征集参与慈溪市叉车淘汰替换发放消费券活动的商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慈溪市内登记注册及纳税的叉车销售企业。主营范围包括新能源(锂电池、氢燃料电池为动力)叉车销售,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支持新能源叉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环保编码登记业务代办。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申报企业应诚信经营,保证活动期间没有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

3.申报企业及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

4.申报企业应保证活动期间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企业申报材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简介及银行资信等相关材料;

3.提供企业参与促进消费政策的实施方案;企业风险防控方案,包括销售企业防范“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的具体方案;

4.承诺书(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企业提交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需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于2023年5月23日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交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406室,电子版发送至25586642@qq.com,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2.部门审核

申报企业资料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审核后,将择优确定参与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3.其他说明

活动期间,消费券一经核销即视为消费,应开具正规发票并予以税务报账,同时保留相关凭证以供审计审查;若发生退货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联系,将消费券资金退还至指定账户。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所有。

联系人:许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58969044,63089007


附件:1、申请表

          2、慈溪市叉车消费券(商家)承诺书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慈溪市商务局

 2023年5月19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1 申请表.docx  附件2 慈溪市叉车消费券(商家)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