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61L/2023-176437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3-05-24

成文日期:

2023-05-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住建〔2023〕4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3年度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4 14:41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各有关施工单位,市安质服务站:

为做好2023年度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根据《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慈住建〔2014〕220号),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范围

申报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取得慈溪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符合《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1套,分为上、下册,统一用A4纸,采用软纸封面(封面上打印工程名称、申报企业、申报日期),除目录外需编页码,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上册内容

1、目录;

2、《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一份装订在申报材料中);

3、市安质服务站对申报工地在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情况(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

4、市安质服务站对申报工地不少于4次的日常检查情况(附件2);

5、申报企业关于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情况(不少于1500字);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8、申报企业(包括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9、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10、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工伤保险证明和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统筹手续(复印件);

11、慈溪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

12、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注:3—4项的相关材料,请市安质服务站提供给申报企业;没有参建单位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

(二)下册内容

1、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四阶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十个分项分类,每个分项的不同部位不少于3张反映安全状况的彩色照片,照片扫描在A4纸上(如有缺项,说明原因)。有条件的企业可提供介绍施工过程的录像光盘,时间5-10分钟;

2、反映工程竣工的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外立面全貌的彩色照片和室内大厅及部分楼层照片(各不少于1张)。

三、申报期限

请各有关施工单位在2023年7月4日前将标化工地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设管理科(513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敦尧,联系方式:13567913691。


附件:1.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doc

   2.慈溪市建筑(市政)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doc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1日


原文下载:关于做好2023年度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