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2年度新建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奖励资金的通知
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财政管理办:
根据《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操作细则》(慈农〔2022〕161号),对2022年度新建家庭农场、2022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2022年度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分镇明细详见附件1。
对慈溪市俊凯果蔬农场等13家2022年度新建家庭农场下拨奖励资金19万元(详见附件2),由市本级财政安排支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浙农政发〔2022〕10号),对慈溪市观海卫观月水稻种植场等6家被认定为2022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单位,下拨奖励资金12万元(详见附件3),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1426号)中支出。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度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监测结果的通知》(甬农发〔2022〕181号),对慈溪市众佳红美人果蔬农场等19家被认定为2022年度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单位,下拨奖励资金19万元(详见附件3);对慈溪市海通时代果蔬专业合作社等3家被认定为2022年度宁波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单位,下拨奖励资金3万元(详见附件4),两项合计22万元,由市本级财政安排支出。
以上奖励资金总计53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41万元,上级财政资金12万元。本次奖励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宁波智慧财政系统下拨,各有关镇(街道)财政收到后,财务上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正确入账,并及时拨付给各相关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本次农业经营主体奖励资金分镇汇总表
2.2022年度慈溪市新建家庭农场奖励资金汇总表
3.2022年度省级和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奖励资金汇总表
4.2022年度宁波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资金汇总表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