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8 15:58 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慈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是依法评价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实施进展、督促推进重大战略部署落地的重要机制。按照国家、省和宁波市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目标任务分工方案》(慈党办〔2021〕31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为切实做好慈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宁波市和慈溪市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主题主线、主要目标、战略布局和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总结评估推进规划实施的主要亮点和经验做法,深入剖析规划实施的主要问题和深层原因,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调整优化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以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的高分答卷、精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县市域实践排头兵的新篇章。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系统全面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要在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施进展基础上,重点聚焦约束性指标、重大战略布局和主要任务抓手,客观评价政府在履行公共职能、提供公共服务、优化资源配置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的进展情况,提高评估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相结合。既要注重提炼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创新做法、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又要找出薄弱环节、主要短板和制约因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力有效实施。

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要对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实现程度、预期进度等进行量化评价,深入分析指标变化带来的结构性、趋势性变动情况;同时,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强横向、纵向比较分析,进行综合定性判断,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依规评估与创新方法相结合。既要运用成熟的规划评价方式方法和工具模型,又要善于运用大数据、网络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数字化、一体化评估,形成横向纵向跨界融合贯通,充分反映社会各界意见和群众主观感受,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开放度。

二、评估对象和责任主体

市级层面“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对象,主要包括《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慈政发〔2021〕11号)(以下简称《纲要》)、17个重点专项规划(附件1)和其他市级一般专项规划。

(一)《纲要》。由市政府组织,具体由市发改局牵头,17个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协同,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专项规划。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根据工作需要由规划编制单位牵头组织开展评估。其他重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可视实际情况由规划编制单位自行确定是否组织开展评估。相关评估报告需报送市发改局衔接审查。

三、评估重点和成果形式

本次评估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立足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部署目标实现情况、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各项工作准备。评估中的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并预测到2023年底和2025年完成情况。

(一)《纲要》评估。重点对照《分工方案》,结合《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甬政发〔2021〕9号)(以下简称宁波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责任分解中涉及慈溪的部分内容进行评估。包括六方面重点内容:1.主要指标实现情况。对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33个主要指标、特别是10个约束性指标(见附件2)完成情况及预测说明。2.重大战略任务进展。聚焦“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评估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创新引领,厚植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新优势”等十大战略任务推进落实情况。3.“四个重大”推进情况。对照《分工方案》提出的“四个重大”(具体细化为129个重大任务举措、36个重大工程项目,23个重大平台、29个重大改革政策)的实施进度、预期展望、难点堵点和解决举措。4.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深入分析研判国内外形势对“十四五”中后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查找全市经济社会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对标国内先进县市域,查找差距和不足。5.规划实施对策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浙江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宁波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宁波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三次全会、慈溪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慈溪市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和三次全会精神提出的最新决策部署,结合规划实施情况,清单化、项目化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6.宁波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慈溪的重大任务落实情况。

(二)专项规划评估。重点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客观总结发展成效、特色亮点、典型案例和实施机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深层原因,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提出进一步深化实施的对策建议。

四、评估成果运用

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评估成果转化运用,强化与战略推进规划实施、对上衔接相结合,最大程度发挥规划评估效用。

(一)科学审慎提出规划调整建议。依据评估结果,结合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党代会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工作部署,以及慈溪“奋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县市域实践排头兵”的工作要求,对规划指标、重点项目、重大战略布局等提出需要调整的意见建议、完善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谋划落地见效的政策举措等。

(二)最大程度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强与浙江省和宁波市对口部门的衔接,清单化梳理需要国家、省和宁波市里支持的主要指标、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战略布局,特别是争取一批新增项目纳入规划、规划项目调整到位、预备项目提前实施,并研究提供充分依据和理由。

(三)迭代完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完善重点领域规划实施机制,建立健全发展规划法规制度,迭代完善规划实施数字化监管和展示平台,健全发展规划工作体系和知识库工具库。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年3—4月中旬)。在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衔接基础上,成立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内容、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

(二)调研起草阶段(2023年4月下旬—7月)。由市发改局牵头组织起草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大纲,根据《分工方案》(附件3),涉及任务的牵头单位全面开展调研,形成各领域中期评估报告初稿(格式参照附件4),于4月底前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于6月中旬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初稿、7月中旬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8—9月)。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持续修改完善中期评估报告。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对接,及时反映我市中期评估成果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对接需要省和宁波市层面支持的重大事项。

(四)报送审议阶段(2023年10—11月)。市政府审定《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宁波市发改委审核衔接后正式发布。

六、工作组织保障

(一)建立工作专班。参照省和宁波市做法,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发展规划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专班,统筹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局承担。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规划评估工作机制,做好本部门规划评估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评估责任主体要配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梳理需要上级支持调整的重大事项,确保评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评估效果。同时,要强化规划评估工作经费保障,《纲要》评估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创新评估方式。要拓宽中期评估的维度和视角,鼓励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等方式开展第三方评估。充分运用数字化平台、大数据手段开展评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智库意见,提高评估工作社会参与度。

(四)积极开展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解读信息等方式,加强规划实施成效的宣传。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推动发展规划实施的工作载体和有效机制。

附件:1.慈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责任分工表

   2.慈溪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主要指标责任分工表

   3.《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目标任务分工方案

   4.XX单位《规划》实施中期自评报告模板及要求

附件:慈政办发[2023]27号附件.doc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