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47H/2023-177345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办事服务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布日期:

2023-06-16

成文日期:

2023-06-1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均仅需一份,证照类材料需出具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收取复印件,其他材料均需原件。

(一)申请客运站经营范围(6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适用告知承诺)(申请人自备,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3.营业执照(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4. 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生成电子凭证;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系统生成凭证);

5.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7. 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专业证书清单;

8.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9.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危险品查堵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0.客运站验收合格材料(竣工材料和站级验收材料);

11.申请人承诺书(采用告知承诺需提供)。

(二)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变更业户基本信息(即办)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营业执照(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 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生成电子凭证;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系统生成凭证);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回收)(企业名称、地址变更的,须交回原证件,并同时换发)(网上申请的申请人自行将原件正副本剪角作废,并拍照上传;窗口申请的需提交原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4个工作

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适用告知承诺)(申请人自备,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3.营业执照(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4.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生成电子凭证;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系统生成凭证);

5.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7.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危险品查堵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8.申请人承诺书(采用告知承诺需提供)。

(四)补发道路旅客运输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即办)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 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生成电子凭证;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系统生成凭证);

3.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取消客运站经营范围(即办)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 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生成电子凭证;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系统生成凭证);

3.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回收)(如取消后企业无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范围,应当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如仍有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范围,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网上申请的申请人自行将原件正副本剪角作废,并拍照上传;窗口申请的需提交原件)。

(六)新增客运站(6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适用告知承诺)(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适用告知承诺); 

2. 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生成电子凭证;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系统生成凭证);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5. 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专业证书清单;;

6.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7.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申请人自备,包括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危险品查堵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8.客运站验收合格材料(竣工材料和站级验收材料);

9.申请人承诺书(采用告知承诺需提供)。

(七)减少客运站(即办)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 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办理通过共享提取,生成电子凭证;现场办理时需出示原件,系统生成凭证);

3.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地址: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二楼社会民生事务办理区(C66-C75号窗口)      

咨询电话:0574-63961717    网址:http://nbcx.zj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