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342755727/2023-177471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广播电视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日期:

2023-06-20

成文日期:

2023-06-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0 09:07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体局

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境外电视管理和整治工作,为第19届亚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安全的环境氛围,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6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平安慈溪建设为总目标,认真落实省、宁波市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和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通过狠抓监管责任落实,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切实解决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而不绝等突出问题,实现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目标,努力在上级年度排名考核中争先进位,确保整治工作在平安建设中不失分。
      二、整治内容
      集中整治月活动的重点整治内容:堵截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销售、流通等源头;集中检查、拆除擅自安装使用的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严肃查处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严肃查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月活动分部署动员、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15日至6月20日)。市文广旅体局印发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活动通知,明确集中整治月活动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各镇(街道)根据市文广旅体局部署要求,分析当地整治工作形势,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做好思想发动,落实工作责任,做到集中整治月活动人人皆知、人人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10日)。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压实整治工作责任,有针对性抓好问题整改。突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等重点区域,全面系统地排查辖区内擅自安装使用的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积极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劝拆活动,并做好集中收缴工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强检查执法,对问题集中的区域、劝拆无效的人员,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销售、流通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对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要严肃查处。集中整治月活动期间,各镇(街道)、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着力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至7月15日)。各镇(街道)对当地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并在7月10日下班前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活动书面总结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市文广旅体局市场管理科(广播电视科)。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认真组织。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活动是规范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整治工作格局,确保整治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积极协调,形成合力。各地要努力创新工作方法,层层夯实工作责任,积极调动部门及基层管理力量,发动相关行业和热心群众,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畅通部门协作、案件查办渠道,探索建立长效执法监管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载体,采取上门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公告等,加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活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文明劝导,形成群众关注、支持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原则上各地在集中整治月期间报送不少于2篇信息,努力展示整治工作动态及成果。
       联系人:劳小辉,联系电话:13586608820(69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