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3-177667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3-06-25

成文日期:

2023-06-2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开诚有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20吨废弃食用油脂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发布日期:2023-06-25 15:46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日处理20吨废弃食用油脂项目

慈溪市新浦镇半掘浦九塘闸西侧(原中部垃圾填埋场内,非填埋区)

慈溪开诚有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设备:初筛机2台、5m3加热罐4个、卧式离心机1台、蒸融箱1个、30m3粗油脂储罐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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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沼液、生物滤池排水、脱硫系统废水等)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新建企业标准。锅炉排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

(二)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地沟油处理工艺废气、老油处理工艺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沼气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8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要求。

(三)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63961886、63961742;邮箱:2506898576@qq.com

通讯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92号窗口)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