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67548D/2023-177730
市经信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工业、交通/轻工纺织,工业、交通/化工,工业、交通/国防工业,工业、交通/航天、航空,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2023-06-26
2023-06-26
面向社会
罗培栋代表:
您在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33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和动力,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关键战略。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聚焦“亩均论英雄”改革、“腾笼换鸟”产业治理、优质企业培育、投资提质扩量、数字经济赋能、服务精准有效等重大任务,并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向都市经济跃升。
一、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旨在通过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的差别化配置,助力政府和企业算好经济账、资源帐、环境帐“三笔账”,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资源要素使用效率,以最小的资源环境消耗获取最大的发展收益,不断提升企业、行业、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进而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一是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成效明显。我市从2016年启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根据省、宁波市统一部署,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荣获2022年省“亩均论英雄”改革先进集体,2019年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成效明显的区县(市)等。评价办法从1.0版到4.0版,评价体系逐步优化,调查和评价范围不断拓展从规上、5亩以上规下到工业用地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市评价企业1.3万家,“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资源要素差别化运用、低效企业改造提升等工作均走在宁波各县市区前列。同时,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出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施办法,并全面实施用地、用能、排污、财政激励等差别化政策(例如,差别化政策多维度运用,征收D类企业差别化电价,财政激励C类减半、D类不予奖励,标准地B类等);同时,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拓展到有序用电、工业地图、全域治理、高耗低效企业整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审等方面。二是我市亩均主要指标各县市靠后。“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以来,我市亩均主要指标逐年提升,规上企业亩均税收从2015年度的14万元/亩提升到2022年度28.9万元/亩,亩均工业增加值从2015年度的70.6万元/亩提升到2022年度的155.8万元/亩,亩均主要指标实现翻番。但从省、宁波市亩均主要指标排名情况来看,我市规上企业亩均主要指标远低于省、宁波平均水平,与宁波市各兄弟县市差距巨大,以亩均税收为例,2022年我市亩均税收28.9万元/亩(在宁波市排名倒数第二位,仅高于象山),宁波市平均为52.1万元/亩,省平均为39.4万元/亩;与兄弟县市相比,远低于奉化、镇海等领跑地区,低于北仑11.6万元/亩、余姚5.3万元/亩;从企业用地面积分布来看,用地10亩以下的规上企业亩均税收水平最高,100亩以上的其次,10-50亩的低于规上平均、50-100亩的最低,用地中坚力量的企业需进一步增强亩均效益水平。规下企业亩均税收不到10万元/亩,资源要素利用效益低,形势严峻。三是抓源头促规范迫在眉睫。我市除亩均主要指标低之外,用地主体多、使用粗放,用地调查中发现部分工业用地已转为公寓、酒店、幼儿园以及自建别墅等非工业用途,部分工业用地全部出租超市、物流、银行、店面等用于非工业,部分工业用地主体私下转让,部分土地长期闲置,低效主体多等现状;从“工业标准地”推进情况来看,存在未开工标准地项目、已到约定竣工时间但投资未达标、或投资强度尚未达到约定强度等情况,为提升我市亩均效益水平,从我市实际出发抓源头促规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对新增工业用地和存量工业用地在进行市场化转让、司法处置、股权转让等全环节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重塑工业用地配置新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四是关于过渡期等相关条款。《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在设置过渡期上规定,初创期和新取得工业用地的企业(经营主体)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从土地出让合同期约定的竣工年度起计;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可在过渡期外再设置2年的成长期予以支持。此条款意味着企业在取得土地开始,过渡期至少要5-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过渡期将达到7-8年,与《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规定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满五年且市级用地20亩以上的规下企业(经营主体),且亩均税收低于规上平均水平原则上直接列入D档相冲突。同时,与慈溪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竣工投产、54个月内达产复核相冲突。我们认为宁波设置的过渡期明显过长,不利于促进企业加快项目建设、投产达产。因此,我市“亩均效益”综合评价4.0版中关于过渡期的规定(新取得工业用地的新设立企业原则上设置最多不超过54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有存量用地的企业新供地设置3年过渡期,新供地面积在评价时予以核减),是为了与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开工、竣工、达产等相关规定保持一致,促进企业早开工、早达产;此外,关于该条款,据了解宁波明年也将做相应的调整。至于考虑行业特性等,评价办法中通过升档、保档、限档、降档等条款进行了优化,下步,我们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评价办法。
二、关于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抢抓机遇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甬党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慈溪市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23年一季度,实现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30.8亿元,同比增长29.8%,列宁波第二位。一是开展制造业产业发展定位研究。深化“3+3”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和未来产业布局,确定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定位,明确我市未来产业发展重点、布局和方向,以及滨海四期万亩千亿新材料产业平台和智能家电高新园区的产业定位。二是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围绕工信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和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要求,我市智能家电等优势产业积极争取列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省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全球智能家电创新中心,实施《慈溪市建设全球智能家电创新中心行动方案(2022-2025)》,加快打造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一流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大优强”领航企业,建立分级分类、“一企一策”的培育机制,推进政策、服务、资源聚焦集成。三是推进产业空间布局重构。统筹产业发展与工业用地,推进开发区(园区)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围绕三大平台(前湾慈溪片区+滨海区+智能家电高新区),打造2.5个战略产业园+10个优势产业社区的产业平台体系,保持工业用地总量基本稳定。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和培育。深入践行“店小二”精神,积极向上对接,靠前服务,邀请上级专家来慈开展战新产业、政策宣讲工作,已连续五年共21家企业获得宁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5073.92万元,其中慈兴轴承创建成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并通过评价工作,慈溪医工所创成医用植介入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并在近期评价中获优秀等级,浙江三禾厨具创成宁波级工程研究中心。在我市“亩均效益”综合评价4.0版规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分别设置不超过3年、2年的过渡期(从认定年度开始)。首次升规企业设置1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差别化政策参照B档执行,以支持战略性产业初创型企业的发展。五是整合科创资源加强科技赋能。通过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推进中科院两平台、温医大慈溪生物医药研究院等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支持创建重点实验室,鼓励实施基础研究,充分发挥其赋能企业、提升产业的职能作用。打造了一批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主动承接甬江科创大走廊技术孵化转化,积极布局战略性新产业新赛道,打造新材料、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培育策源地。围绕我市制造业需求,积极发展研究开发、科技中介、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等重点领域服务业,打造杭州湾优质创新资源集成地。统筹整合科创资源,打造工业机器人技术服务中心、数字化嵌入模块服务中心、小家电新品类发布中心和咨询及检测服务中心四个公共服务中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赋能。下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用好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引导企业加快新能源、生物技术、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研发与应用,进一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关于鼓励慈企二次创业、二次投资。聚焦传统行业转型升级、龙头企业梯队培育、老旧区块改造提升、未来产业谋划布局,建立新一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全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工业企业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生产转变,逐步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规上企业队伍,保障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一是聚焦头部企业培育。谋划出台新一轮大企业培育政策,重点围绕大优强企业、上市拟上市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和关键核心技术企业,聚焦培育一批5亿元、10亿元以上头部企业。加强上市、冠军等优势企业跟踪服务,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全力保障优势企业发展需求,确保企业平稳向上发展。二是加强行业梯队培育。建立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梯队培育机制,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座谈交流和现场会,邀请行业龙头企业分享经验心得,加强精准对接指导服务,组织实地参观学习,深入交流挖掘企业成功之道,树立典型并加强宣传推广,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品牌、技术、管理等方面向龙头企业学习并靠拢。2022年新增4家企业入选国家级单项冠军、列宁波首位,新增5家、累计10家企业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名单、均列宁波首位,新增10家、累计34家企业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列宁波市第2位,新增82家、累计110家企业列入宁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列宁波市第2位,新增225家企业列入创新型中小企业、列宁波市第2位。三是持续推进“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库,分类别开展优质企业管理诊断,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扩面和资本市场上市步伐,力争全年开展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星级评价500家以上,工业“新进规”100家以上。四是实施先进制造业投资攻坚行动。完善工业投资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按照“储备谋划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要求,排摸建立慈溪市500万元以上项目库和三年五年谋划储备项目库,动态跟踪掌握全市重点工业投资项目情况,督促企业加快投入产出转化效率,跟踪推进谋划项目加快落地,重点监控滨海经济开发区和智能家电高新区两大平台工业项目。深入推进制造业投资攻坚行动,盯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历年标准地竣工达产、新出让标准地开工建设、优势企业增资扩产”五类项目,重点抓好2018年以后标准地项目投资进度,加快推进高新区、滨海区标准厂房项目落地,着力破解重大项目缺乏困局,坚持抓存量和抓增量并举。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