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34267548D/2023-177855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工业、交通/轻工纺织,工业、交通/化工,工业、交通/国防工业,工业、交通/航天、航空,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发布日期:

2023-06-28

成文日期:

2023-06-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慈溪市综合支部委员会:

贵党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破解工业园区转型升级难题  推进老旧工业区块涅槃重生的建议》(第18号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贵党对我市老旧工业园区改造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对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政策措施的出台提出了方向,对于指导我市老旧工业园区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局会同市住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贵党的建议和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引导

一是出台《慈溪市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提升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6)》(试行)》,通过“拆除式改造”“梳理式改造”“管理提升式改造”三种模式和十条政策措施为抓手,加快村镇(老旧)工业集聚区有机更新。2022年,启动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提升24个,拆除及重建(闲置盘活)企业121家,拆除面积37.2万平方米,计划新建厂房140.3万平方米,2023年实施新建和续建老旧工业园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块)改造项目10个,拆除建筑面积3.46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二是编制出台《2023年慈溪市“腾笼换鸟”空间腾换行动工作方案》,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规划引领、系统治理、产业引导,强化工业集聚区空间全方位管控和制造业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依法依规、大力推进传统块状经济、村镇工业集聚区“两项整治”,全面深化存量工业用地提升,按照“一镇一区块”,推动16个村镇工业集聚区块(老旧工业园区)实施改造提升,现全市启动建设老旧工业园区改造项目10个,谋划项目11个。下步将编制出台《慈溪市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以鼓励工业集聚区内企业提容改造、鼓励优势企业盘活利用低效用地、支持工业用地零星归宗联合改造、推进低效工业区块连片改造提升、提质升级一批小微载体、推进小微企业集聚提质发展、规范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支持现状工业用地实施“零增地”改造和更新转型、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支持国资公司收购低效工业资产再开发等十条政策为抓手,同时配套出台“退二优二”政策实施细则和“十化三场景”工业示范区建设指南,进一步推进空间腾换行动,提升存量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对全市72个10公顷以上原有工业集聚区块按照“保留提升、更新转型、腾挪退出”三种类型实施分类、分阶段整治提升。按照大镇200亩、小镇100亩的要求,谋划启动一个以个连片、区域性工业地块整体改造项目,制作区块蓝黄红“三色”整治地图、年度推进计划,分类采取全部拆除重建、部分拆除重建、局部改造提升等的处置方式,以“十化三场景”(场地标准化、厂房数字化、消防智能化、仓储集约化、运输高效化、能耗低碳化、用水循环化、园区公园化、建筑城市化、生活社区化,生产、生活、生态布局更趋合理)导向加快村镇(老旧)工业集聚区有机更新。。

二、打造高质量产业平台

一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统筹产业发展与工业用地,目前已启动《慈溪市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和《慈溪市工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工作,打造“2.5个战略产业园+10个优势产业社区”的产业平台体系,按照省“415X”和宁波“361”产业集群建设要求,统筹布局我市241产业集群,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智能家电2个千百亿级集群,高端装备、关键基础件、新材料、现代健康4个百亿级集群和一批新兴与未来产业群。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两区两线”工业空间管控体系,从源头确保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企业、新增项目、平台以及用地、用能、排污指标等进入工业控制线内并向战略产业园、优势产业社区集聚,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5%,原则上在工业控制线外不再新增工业用地,严控村庄内非工业用地新办制造业企业。三是提质升级一批小微载体。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标准厂房、产业集聚点、小微企业园建设,充分保障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空间,支持建设一批以租为主的高标准立体化厂房和“租售同举、产业鲜明”的产业集聚点,鼓励引导现有企业盘活闲置厂房、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小微载体,目前全市已投运小微载体14个,在建小微载体2个,2023年谋划建设小微载体3个。

三、深化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是完善项目准入管理。规范“标准地”出让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双合同”管理,优化项目准入正负面清单和打分评估,突出发展主导产业链群,全力保障优质投资项目用地需求。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推进工业集聚区内A、B类企业利用周边低效、边角地等零星工业用地,今年已审议通过“标准地”项目32个,面积1140亩。二是加快工业项目建设进程。推动滨海经济开发区、智能家电高新区加大优质项目招引,加快推进项目评审、摘地、审批和建设速度,按照“拿地即开工”要求,推动企业早投入早产出;聚焦各镇(街道)“批而未供”工业用地,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各地重新确定优质企业、村集体等建设主体,通过“批而未供”新供地带动周边老旧工业区块改造。三是加强“标准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项目推进督查机制,规范项目开竣工监管、达产验收,强化履约监管,严肃违约处理。严格规范不动产登记管理,强化厂房租赁项目报备审核。完善工业地图项目管理模块功能,提升新供地和存量用地转让项目数智化管理水平,对签订投资履约协议的项目全部纳入工业地图平台管控,新供地25个“标准地”项目已全部纳入管控。

四、实施低效用地提升

坚持把低效用地再开发与产业转型紧密结合,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全力打好“空间整治”组合拳。采用政府拆迁收储、退出转让、整体或部分租赁、加层提容改造、功能临时变更、规范经营亩均税收提升等“六大”低效用地整治提升方法,2022年完成低效用地改造提升3228余亩,2023年一季度盘活低效工业用地404.56亩,上报宁波市空间腾换项目132个。

五、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是加快完成规划编制。加快编制完成《慈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近期规划(2021-2025)》,形成以“四片区,三轴线,多点位”为主的总体空间布局。二是积极拓展筹集路径。充分利用工业项目内允许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引导和推动较大规模企业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相邻企业采取一定区块内各企业统一规划、集中布点、统筹调配土地资源的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相关审工作,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和鼓励企业将现有自建职工宿舍或公寓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和鼓励业主通过改建方式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加快出让土地集中建设。按照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的政策要求,推出适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土地由国有企业或有意愿的民营资本摘牌建设。三是同步规范运营管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全市国有企业(平台)在工业区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指定慈溪工贸集团进行统一运营管理,集体或民营企业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管理承接按市场化原则操作。对规范运营的保障性住房运营单位发放运营补贴,促进各类主体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良性运营。

下阶段,我们将充分吸收贵党的建议意见,研究优化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政策,优化制造业发展空间,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贵党对我市老旧工业园区改造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党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