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34267548D/2023-177861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工业、交通/轻工纺织,工业、交通/化工,工业、交通/国防工业,工业、交通/航天、航空,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发布日期:

2023-06-28

成文日期:

2023-06-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答复

黄立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着力化解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用地难的建议》已收悉,收到建议后,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进行了研究和商榷,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强化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是完善项目准入管理。规范“标准地”出让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双合同”管理,优化项目准入正负面清单和打分评估,突出发展主导产业链群,全力保障优质投资项目用地需求。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推进工业集聚区内A、B类企业利用周边低效、边角地等零星工业用地,今年已审议通过“标准地”项目32个,面积1140亩。二是加快工业项目建设进程。推动滨海经济开发区、智能家电高新区加大优质项目招引,加快推进项目评审、摘地、审批和建设速度,推动企业早投入早产出;聚焦各镇(街道)“批而未供”工业用地,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各地重新确定优质企业、村集体等建设主体,通过“批而未供”新供地带动周边老旧工业区块改造。三是加强“标准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项目推进督查机制,规范项目开竣工监管、达产验收,强化履约监管,严肃违约处理。严格规范不动产登记管理,强化厂房租赁项目报备审核。完善工业地图项目管理模块功能,提升新供地和存量用地转让项目数智化管理水平,对签订投资履约协议的项目全部纳入工业地图平台管控,新供地25个“标准地”项目已全部纳入管控。

二、加强工业用地保障

一是加强优质企业用地保障。去年我市出台了《慈溪市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试行办法》。在新增工业供地中,优先对亩均税收高、投入产出大的优质企业和项目进行保障。对上市公司、慈溪市百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等給予以加分。二是加强小微企业园用地保障。我市高度重视我市小微企业园建设,鼓励中小微企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发展,在用地指标上予以大力支持。明确全市新增用地指标5%用于小微企业园,对利用拆后土地、低效用地开发建设的,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土地征收单独建库、单独报批。三是大力支持企业改造提升。鼓励小微型企业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闲置场地,以解决企业发展用地需求。“支持相邻地域的‘低、小、散’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低效用地再开发”、“国有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通过收购、置换工业用地等方式进行集中连片建设标准厂房,并采用“先租后售”方式提供给招引企业”、“企业新建、扩建、翻建生产性用房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等,为小微企业发展用地需求提供帮助。四是推动低效用地和边角料用地供地。前期,我们排摸了工业集聚区内优势企业的低效用地和边角料用地情况。鼓励企业根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亩均论英雄”等政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进规提档。根据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情况,优先办理A、B类等优势企业的用地手续。.

三、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宁波市系列决策部署,把推进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建设和发展,作为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引导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在推动小微企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以及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市有省认定小微企业园16个,占地面积1825.4亩,建筑面积195.5万平方米,集聚小微企业1767家,环杭州湾(慈星)智能产业园入选浙江省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五星级小微企业园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民营小微企业成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空间保障。

一是强化统筹规划。2018年,我市在宁波市率先出台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后制定了小微企业园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7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21】45号),重点对规划标准、建设规范、准入管理、政策奖励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和调整,明确了下一步我市小微创业园建设管理发展方向。完善经信部门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互动、各镇(街道)属地落实的工作体系,协调解决小微企业园实际建设管理中碰到的新问题。

二是强化推进落实。开展全市小微企业园建设排摸梳理和分析,下达各地小微企业园建设计划和任务。开展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月度统计,维护省小微企业园数字化管理平台上数据更新,及时掌握小微企业园建设进度和运营管理情况;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及时协调推进在建小微企业园项目建设,为小微企业园建设扫清障碍,加快推进建设进度。

三是强化管理规范。完善以小微企业园审核认定、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为主要手段的一整套规范化、闭环式管理制度,督促引导小微企业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运营管理能力。指导推荐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园,现有省认定小微企业园16个,星级小微企业园共8个,其中一星级小微企业园2个、二星级小微园2个,高星级小微企业园4个(三星级3个、五星级1个)。

四是强化运营提升。在目前已建成和在建小微企业园数量多,新建项目少的现状下,调整重点管理方向,将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工作重心从强建设逐渐转到强入驻把关和运营管理。园区主导产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进行划分,原则上不超过两个,严格小微企业园入园把关,属地镇根据各地小微企业园主导产业定位进行准入把关,同时做好企业入园的前期环保、应急把关工作,共同保障小微企业园的产业集聚度达到70%。通过举办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培训班,邀请小微企业专业运营管理机构和数字化园区服务机构专家授课,举办小微企业园座谈会,交流运营管理经验等方式,增强运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水平。推进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数字化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荐园区申报省数字化示范园,为全市小微企业园树立标杆。

五是强化综合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安排专项资金对高质量的小微企业园和属地政府给予奖励,支持园区示范创建、引导园区数字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提高建设和提升小微企业园的积极性。加强金融支撑。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同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主体达成合作,创新“银园”合作方式,为园区建设主体和入园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四、做好亩均论英雄和低效用地提升

建立工业用地的亩均综合评价体系,以亩均论英雄。出台《慈溪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强化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每年发布慈溪市“亩均英雄”50强和“3+3”行业亩均税收领跑者名单,实施有序用电管理、财政奖励、“标准地”工业项目用地出让等差别化政策。开展工业企业(经营主体)“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现规上、规下、小微园区等评价全覆盖,每年发布“亩产英雄”评价结果。并对各地综合评价分档及亩均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建立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长效机制。

做好低效用地提升工作。坚持把低效用地再开发与产业转型紧密结合,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全力打好“空间整治”组合拳。采用政府拆迁收储、退出转让、整体或部分租赁、加层提容改造、功能临时变更、规范经营亩均税收提升等“六大”低效用地整治提升方法,2022年完成低效用地改造提升3228余亩,2023年一季度盘活低效工业用地404.56亩,上报宁波市空间腾换项目132个。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你们的建议意见,进一步保障我市小微企业用地需求,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