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3-178012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6-30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7号建议的答复

吴吉杰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建设慈溪西北部养老中心的建议》(第277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3月底,我市已有养老机构18家,养老机构床位总数4009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5家、民办养老机构4家,其余为公建民营机构,全市养老机构共入住老年人957人,入住率平均为24%。作为我市高端养老机构,古塘街道辖区内的恭和苑设计总床位426张,但目前入住率不足40%,无法为极大部分老年人提供普惠性的优质养老服务,就建议中提到的周巷老年公寓,据排摸,现有床位200张,但实际入住老年人50余人,床位仍有空置。而家门口的中、低端养老服务机构反而深受欢迎,如白沙路街道2022年在原居家中心的基础上建设了30张机构养老床位,现入住率已超过50%,大部分床位已被预订,群众对家门口的优质养老服务需求度较高。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在慈溪西北部建设一个设施齐全、服务优良,能满足低、中、高不同层次需求的养老机构”,我们将积极对西部养老需求进行调查,但就目前我市养老服务现状而言,一个养老院兼顾低、中、高端不同层次需求难以实现,根据实际情况以中低端养老为主的养老院建设项目更为适宜。

对于建议中提到的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的相关政策,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3]81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4]56号)文件,全方位多角度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各项资本参与运营养老服务市场。包括落实税规费优惠、水电费优惠、强化金融保障、完善养老服务供地政策等,如国土部门对于养老服务用地予以优先安排,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可以按工业用地价格,非营利性和福利性养老用地可以采取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原工业厂房和仓储用房、学校、办公楼等存量房产和土地,用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提高存量、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大对养老服务用地的供给力度,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并且持续优化社会养老服务政策,吸引更多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进入我市养老服务市场。

同时,为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实现各养老服务机构可持续运营,我们贯彻落实各项补助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主要有:一是落实建设补助,即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2万元补助,租赁房屋举办养老机构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1万元补助;二是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机构收住我市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按实际收住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日常运营补助;三是低保失智失能老人托安养补助、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养老服务机构参加政策性保险的补助、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励、消防改造提升项目补助等。市财政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的财政补助年支出达7000万以上。

另外,市财政对于基层公共养老机构提质升级项目,后续若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且充分论证后,如列入建设项目,由镇级财政投资建设的项目,单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在3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净投入额由市财政按不同体制分类补助:第一类镇 30%、第二类镇40%、第三类镇50%。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选址建议“中横线以北、三塘江边”,我们将对相关地块进行实地排摸,目前根据发改部门反馈,三塘江边地块现均为基本农田,近期此地块暂时无法落地。根据《慈溪市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初步谋划在坎墩街道新建坎墩街道养老院和坎墩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经与周巷镇对接,计划在镇内再新建一家养老机构,设计床位200张,目前正在准备前期工作,预计2024年开工建设,建成后也将一定程度上解决西部老年人养老需求。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鼓励、支持且欢迎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市级各部门将根据自身职责各尽其责,全力推动我市养老机构建设进度,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