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3-177951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6-30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岑玲玲、范莉花、李凌、陈冲达、余森辉、罗国平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养老服务行业市场化发展制约因素分析及建议》等关于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方面的系列提案(第63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让所有老年人享受幸福美满晚年”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工作指引,按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紧扣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条跑道,聚焦高质量服务,聚力高水平建设,努力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居、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用。具体工作举措如下:

一、全力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2022年,我们实施老旧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行动。通过改扩建等方式着力改善公办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院内环境,提升服务品质,为更多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优质普惠的养老服务。今年,城区社会福利院一期装修改造提升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9月份能完工,匡堰镇、掌起镇两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前期工作即将完成,4月上旬完成发改立项,争取尽快动工改造;同步已完成13家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食堂改造,今年将新建或改建标准化老年食堂15个;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85张,到2022年底共有护理型床位2855张,占比70%,今年我们将继续建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200张。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已有养老机构18家,养老机构床位总数4009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5家、民办养老机构4家,其余为公建民营机构,目前均运营良好。下阶段,我们将完成镇(街道)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改造4家,新增养老床位230张,改造提升养老床位184张。

同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能升级。持续推动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累计到目前已完成837户改造数,投入资金达1千万,今年计划再继续完成51户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为更多的老年人家庭带去实实在在的便利;切实落实城镇居住(小)区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配合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目前,各新建居住小区都按每百户20平方米的要求配建了养老服务用房,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用房面积累计85944平方米,城乡平均每百名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1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及老年活动室面积累计130098平方米,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标准已达到《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积极整合村(社区)资源,扩大服务半径,推进集日托、全托、助餐、康养、医养等多元化多层次服务功能为一体的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2年完成胜山镇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3家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拥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7家,村(社区)级居家养老机构82家,已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目标。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完成2个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体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运行。

二、积极优化养老服务准入机制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推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我们先后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3]81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4]56号)文件,全方位多角度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各项资本参与运营养老服务市场。多年来我市已成功引入上海厦门智宇养老集团、上海国医馆、上海兰公馆等专业机构参与我市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积极培育本土养老服务品牌化建设,我市“安之笑”养老服务机构已承接多个镇(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并在2022年成立慈溪市安之笑养老产业研究院,参与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研究等工作。

同时加大政策倾斜,优化准入机制,在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审批过程中,建立养老服务类项目规范化报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做好项目全周期审批服务,主动服务、提前对接、全程帮办,助力项目尽早实施。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包括落实税规费优惠、水电费优惠、强化金融保障、完善养老服务供地政策等,允许符合条件的原工业厂房和仓储用房、学校、办公楼等存量房产和土地,用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提高存量、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大对养老服务用地的供给力度,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并且持续优化社会养老服务政策,吸引更多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进入我市养老服务市场。到目前,我市正常运营的14家养老机构中,公办公营3家,为龙山镇幸福院、掌起镇中心敬老院和新浦镇社会福利中心;民办3家,为掌起镇颐养院、乐成恭和苑和观海卫镇海地养老院;其他均为公建民营,目前均运营良好。且在政策享受上,无论是何种性质,均同等享受相关补贴和建设补助。目前建成的82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中,主体有村(社区)、社会组织、个人等,均一视同仁享受同等服务补贴和运营补助。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不论机构性质,只要符合要求,均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低保失智失能老人托安养补助、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机构运行补助、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养老机构参加政策性保险的补助、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励等优惠政策。

三、着力完善养老服务品质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保障高度,调整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为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系统谋划和综合协调,定期调度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同时,注重规划引领,发改部门将养老服务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和“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优化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积极引进长三角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医养结合,推进“养医护区域协同体”建设;鼓励养老机构探索各类跨界养老商业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银发经济、幸福产业融合发展等内容。民政部门出台《慈溪市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各职能部门加强部门间横向沟通和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扩大服务覆盖,拓宽保障范围,将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展,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针对重点保障对象中的重度失智失能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45小时、中度失智失能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针对普惠养老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80周岁(含)以上居家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上述服务时间,按每小时25元折算成服务补贴发放给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截至2023年5月,共计有29330位老年人享受3小时服务,支出补助资金1101.95万元,有2257位老年人享受45小时、30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共计支出养老服务补贴1026.15万元。共有高龄老人36138人,共计发放高龄补贴1090.7万元;共有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约1099人,周探访率100%。

三是精准满足需求,打造助餐体系,通过全面调查排摸全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获悉,我市60%以上老年人普遍存在着日常就餐难、日常营养无法保障等问题。对此,我们要求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宁波AAA标准,配建集膳食加工配置、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与一体的老年食堂。且鼓励、支持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第三方专业餐饮机构参与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同步不断更新送餐形式,根据省厅部署落实“爱心车轮”老年助餐服务,所有镇(街道)全部按时完成提车,投入资金144万元。依托老年食堂和“爱心车轮”送餐车,引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与志愿者服务队伍、物流企业等合作,组建专业的配送餐队伍,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务;另外,切实落实助餐补贴,针对重点保障对象以及中度、重度失能的8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需要助餐服务的,按每人每天2元给予补助。为以上补贴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务的,按送餐服务老人数每人每次1元、每天不超过2次给予送餐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居家老年人按每人每餐3元、每天不超过2次给予补助(包含送餐补贴),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应享尽享,同时普惠老年人也能用较低价格在老年食堂就餐,广泛受到老年人好评。截至目前,全市每日配送餐服务人数达6000余人,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区),就餐服务人数和覆盖率位居全省前列,我市每年在老年助餐服务上的财政支出超2800万元。

四、积极构建养老服务综合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综合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与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程和监管情况,推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出台养老服务领域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建立健全日常监测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专业评估,定期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方式评估养老服务工作进度和老年人满意度,将评估得到的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与运营奖补挂勾,并向社会公开。抓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继续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发展,持续开展星级评定工作,计划到年底二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占比80%以上。

二是完善常态化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对突发事件的监测体系与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继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保证养老机构“智慧阳光厨房”建成率100%,食品安全等级A、B率达到95%以上;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并把养老服务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全面开展养老机构“保安全、提质量、振信心”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重塑行业信心;每月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食品、服务安全等方面的平安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进行情况跟踪。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关停所有不达标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发挥“互联网+养老”监管模式,将政府、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一线联通,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在前期搭建“智慧养老”平台的基础上,成立智慧养老指挥中心,中心设有大数据监管中心,全面集合智慧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数据,实时监管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对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的上门服务进行优化整改,实现数据共享、服务监管、补助精准,全面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整体质量。到目前中心已建成囊括3.3万余老年人信息的大数据库,我市82家日间照料中心、18家养老机构已纳入系统管理,且均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并接受定期审计。同时,根据省民政厅和宁波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和完善“浙里康养”“甬易养”等数据平台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使老年人可以更方便更清晰地了解和掌握全市养老服务资源,“一键”便可“查养老、看养老、知养老”。2022年,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养老”建设,完成19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职能终端,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进18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备智能服务终端。

五、全面提高养老人才队伍素养

扎实推进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民政部门、人社部门共同推进养老护理员技能鉴定培训,内容涵盖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以及常见老年人疾病护理等五个方面,2022年全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286名,到目前全市共有持证养老护理员919名,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达到32名。今年已开启新一轮的护理员培训及鉴定工作,到目前已有144名通过考评。2021-2022年已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3000人次以上,今年计划再次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1450人次,进一步提升家庭照料看护者的专业知识和沟通协作、人文关怀业务能力,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高老年人以及照护者的生活质量。同时继续组织开展院长培训班、养老护理员技能提高班、岗位技能轮训等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涵盖养老服务标准和政策解读、老年人日常和特殊护理等。利用继续教育等方式选优筛强,全面提高养老从业人员服务素养。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多形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养老服务机构设置食安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两员),依托市人力社保局项目制培训平台和线上学习平台,对“两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多形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

另外,支持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到目前我市已有上林职业培训学校、安之笑养老产业研究院等4家实训基地,进一步丰富了养老人才供给;加强院校合作,鼓励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2020年,市教育局已引入桐乡市卫生学校护理专业(普通中专3年制),在慈溪职高开设教学点,成立了慈溪市护理学校,首批招生45人,2021年招生46人,2022年招生46人。2023年慈溪职高招生计划中护理专业2个班86人,其中1班为与宁波卫生学校合作中高职一体化护理班(老年护理方向)。另慈溪技师学院2023年新申报专业康复保健,已通过省人社局审核,预计明年开始招生。

同时,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提高养老从业人员薪酬待遇,今年我们将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按技能等级提高到300-1200元,2022年全年共计发放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达97万元,同步落实大中专入职奖励政策,2022年发放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励9.9万元;加强对优秀养老从业者的激励褒奖工作,引导市内各类媒体加大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实现养老服务人才“留得住”。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力量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倡导低龄健康老人帮扶高龄、残疾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等服务;鼓励企业通过慈善定向捐款的方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及日常运营。目前备案登记的相关社团已达到300多个。

六、深化细化医养融合发展

切实推进康养驿站升级康养联合体。2020年,我们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市红十字会联合下发《在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康养驿站”的通知》,各养老机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选定结对医疗机构,由养老机构提供房屋和诊疗基本设备,医疗机构组建医护专家团队提供定期巡诊、健康体检、健康讲座、就医绿色通道等医疗保健服务的方式,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提供专业、便捷的健康管理和送入机构、送到床边的医疗健康一站式健康服务。2021年,按照设施、器材、队伍、标准、数据等“五有”标准开展康养联合体建设,并在掌起镇中心敬老院、兰公馆城区社会福利院、白沙路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浒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家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试点,到2022年已完成12家康养联合体建设,进一步夯实医养康养基础。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进4家康养联合体,尽快实现养老机构内康养联合体建设全覆盖。借助康养联合体,医护人员为老人提供测血压、测血糖、巡诊等服务,实现老年用药规范化管理,慢病的管理率、控制率均为100%。

同时,全方位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能力。配合落实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依托长期护理保险全面实施,引导符合条件养老服务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2022年已有42家养老服务机构取得首批长护险服务机构定点单位资格,今年我们将完成公办养老机构长护险定点单位全覆盖,切实减轻机构内重度失能老人日常护理压力;推进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22年在白沙路街道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50张床位建设,今年计划完成80张以上家庭床位,为更多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日常照料、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今年我们计划引导属地内入住老年人到达1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均要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入住5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推动养老机构对口医疗机构保障机制常态化,落实医养签约单位补助政策,全面推进医养康养服务深化。

七、积极创建“未来社区”,推进“一老一小”场景

2021年我市正式启动未来社区创建工作,通过组织排摸调研,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未来社区试点,未来社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我市共有13个社区列入省级未来社区创建名单,已完成8个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验收,在开展未来社区创建前期调研时发现目前社区普遍存在老年人群占比高、养老配套空间与设施不足等问题,在鸣山等未来社区打造时也充分考虑了社区老年人的需求,重点打造健康场景,响应养老指标,积极排摸社区周边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资源,构建医养结合、社企合作模式,完善社区室内外养老服务和运动健康服务设施,将精神文化资源与养老资源有机结合,最大化利用社会资源引导老年人充分挖掘、激发自身生命潜能和动力。下步,我们将大力推进全域未来社区建设,不断扩大辐射范围。

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内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专门提供助餐、助洁、助行、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也可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养老需求,成立独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公司,依托自身管理小区的天然优势,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经营。如果取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可实现跨区域经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养老用房,如周边小区老年人较多,可集中养老用房资源建设老年服务中心,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方面的服务,提高养老用房使用效率,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下阶段,我们将结合委员们提出的一系列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掘和整合资源,不断均衡我市养老服务资源,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清单,不断丰富老年人养老模式,强化养老服务品质提升。大力推进社区养老设施配置,按照《慈溪市(含前湾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五年规划(2021-2035年)》的统一布局,全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一体化、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的目标,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鼓励、支持中心城区主要是新潮塘、环创、高铁、新城河等新板块开发时,统筹配建2家以上、每家200床以上的养老机构,服务辐射全市老年人。积极指导中心城区一些没有养老机构的街道,充分挖掘土地、房屋等资源,建设一批家门口的养老院,为老年人就近养老提供方便;另外,对于中心城区未来社区、邻里中心等打造过程中,用房面积充足的,鼓励养老服务场景打造时考虑建设50张床位以内的嵌入式养老机构,用房面积较紧缺的,按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要求作相应布置,并尽量与其他应用场景融合打造,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联合机构设立社区托养服务中心,为失能失智、术后康复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以及日常护理服务。到2025年构建起以社区为基点,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协同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