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17299388A/2023-178048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3-06-30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2号建议的答复

周谷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开垃圾中转站临时用地审批的建议》已收悉,我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自2017年底,我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区域生活垃圾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2021年、2022年,我市连续三年获得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考评优胜县(市、区)。2022年度,我市垃圾分类年度综合考评更是获得了全宁波农村第一的好成绩。为不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同时有效提升垃圾转运设施能力,根据职责,我局会同相关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临时用地申请范围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要求,界定了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临时用地的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或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故垃圾中转站不在临时用地申请范围内。

二、做好全市生活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作

以“密闭、除臭、信息化监管、渗滤液规范处置”为要求,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方案,通过关停、合并、提升改造、异地新建等措施来实现中转站提升改造行动,确保臭气控制不扩散,实现臭气处理和渗滤液规范处置并达标排放,源头全流程监管,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目前已完成28座中转站提升改造任务。

三、推进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综合体项目建设

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稳步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工作越来越精细化,各类垃圾产生量也随之增加,我市当前的小型中转站的建设条件相对落后,现有各类配套运输、处理设施的能力也呈现相对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需求。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管理环节薄弱,致使资源化利用程度低,部分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急需建立规范收运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2021年起,我局积极谋划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综合体项目,目前已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并与建设集团进行多次对接,正在进行规划调整。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放开垃圾中转站临时用地审批的建议,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全市生活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道)严格对照前期制定的“一站一方案”,在遵循安全、环保、智能、经济的原则下,加快推进各中转站的改造进度,提高中转站转运能力和运维管理水平。预计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39座中转站提升改造任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乡镇收运体系建设。加强与逍林等镇的对接,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模式,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各环节,探索更整洁、有效、规范的作业方式,减少配套用地,提升转运能力。

三是继续推进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综合体项目建设。结合现有中转站的提升改造工作,加快建设大中型的综合转运中心,不断优化中转站点布局,健全与源头分类、终端处置相衔接的收运网络,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预计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可研报批并开展初步设计招投标。

四是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政策支持方面,我市始终坚持城乡一体,高标准统一规划推进,甚至部分政策更突出问题导向向行政村倾斜。在经费补助方面,居住小区统一以160元/(户.年)予以桶边督导经费补助,也依托精准化投放行政村建设,给建成村予以15元/(人.年)予以建设经费补助。2022年全年,我市累计下拨行政村垃圾分类经费达到995.63万元(全市总计下拨2249.84万元),实际财政支持与保障力度行政村与中心城区并无较大区分。下阶段,市级层面将继续大力支持农村,结合村实际发展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逍林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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