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17299388A/2023-178055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3-06-30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的答复

沈群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私占公共停车位行为的建议》已收悉,我局迅速与市公安局对接,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处罚力度,经常性开展人行道序化整治

为提升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市综合执法局全力做好人行道违停车辆的劝导和处罚工作,通过定岗执勤、以路联片巡查、应急处置的方式,做好易拥堵路段的人行道秩序管控工作。2023年以来,我局共对全市人行道上违停机动车辆抄告9000余起。同时积极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行动,做好建成区内个别商户的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以及严厉打击侵占(损毁)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共对侵占(损毁)城市道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件,乱挖掘城市道路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件,有效维护了人行道停车环境。通过城警联勤等工作机制开展公共车位“清爽”行动,配合交警部门对公共车位上的私设地锁、路障等进行清理,还停车位于民。

二、主动担当,违停非机动车全城“拖移”

针对非机动车停车秩序乱、停车不入位等问题,市综合执法局主动作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违停拖移工作。一是广泛宣传,打好预防针。在非机动车流量较大、违停频发区域附近设置醒目警示牌,标明违法后果,通过微信、微博等发布通告。二是增补划线,划好“准停区”。在步行街设置四小车辆停车区、警示区和锁车区基础上,在城区全面增补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划清拖移“红线”。三是登记拖移,设好“存车岗”。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且涉及违停的非机动车进行现场取证后,联系拖车拖移至非机动车制定存放点,并在拖移区域张贴《非机动车拖离提示单》,告知车主拖离原因及处理地点、联系电话。被拖移车主均表示愿意接受批评教育,也愿意今后配合规范停放。目前在我市商都、上林坊等人员往来较多的区域已鲜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我局通过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公共停车位被私占?还“位”于民!》《快来看!怎样规范停放非机动车》等宣传报道,增强群众规范停车的意识。市公安局通过多种途径向群众告知公共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的位置分布,盘活现有停车资源,鼓励发动群众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执法巡逻力度,切实整治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同时结合“执法进社区”、城管义工志愿服务等,加大对规范停车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遵守规定。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周巷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陈瑾

联系电话:6300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