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17299388A/2023-178092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3-06-30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岑迪科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消纳大件(装修)垃圾的意见建议》(第245号)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自2022年7月1日实施的《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建筑垃圾分为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条例指出,装修垃圾具体可分为源头管理、运输和末端处置。目前,我市装修(大件)垃圾的处置方式主要是各乡镇街道的装修垃圾由未经核准的装修垃圾运输车辆统一或零星运送至各地所在的建筑垃圾中转站,再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招标的渣土公司将中转站装修垃圾不定期运送至西三垃圾填埋场进行直接填埋。计划待慈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建成投用后关闭西三垃圾填埋场。根据职责,我局会同相关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试点,核准运输单位。根据2022年7月1日新出台的《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及《宁波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要求(试行)》(甬综执联〔2022〕6号)文件要求,市综合执法局在前期通过对各运输单位报名资料的筛选评估,已确立第一批收运单位(五家装修垃圾公司),于城区5个街道(浒山街道、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坎墩街道和宗汉街道)进行收运体系试点工作。截至6月份,市综合执法局共核准符合标准的装修(大件)运输车辆22辆,其中大吨黄牌车14辆,小吨蓝牌车8辆,运输车辆均已安装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的密闭运输、卫星定位、自动计重、安全管理监控等车载装置设备,并接入宁波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作业车辆统一单位标示,统一放大车牌号牌,统一安装安全警示标识;车厢内设置标识,拥有统一外观标识。装修垃圾的运输通过网上预约收运,在手机端即可完成操作。用户登录甬废清小程序,完善个人信息,填报要清运的装修(大件)垃圾相关信息,就可选择运输企业进行下单。根据省建设厅要求,今年下半年要在全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制度。目前我市已完成装修垃圾电子联单40多单,相关信息均可在宁波市垃圾分类服务监管平台查询。

二是紧盯末端处置,坚持资源利用。建筑垃圾中转站作为连接居民日常产生垃圾和末端处置场所的枢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去年9月,我局已对各乡镇街道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做好属地装修垃圾中转场所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排查整改,我市现有镇(街道)建筑垃圾中转站15个,9个(中心城区、宗汉街道、横河镇、胜山镇、长河镇、掌起镇、匡堰镇、附海镇、逍林镇垃圾中转站)正常使用中,6个(坎墩街道、周巷镇、观海卫镇、龙山镇、新浦镇、桥头镇垃圾中转站)已关闭或取缔。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因宁慈线轻轨需要预计今年6月底进行拆除。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作为。因新条例出台不久,各项改革工作都处于试点阶段,宁波市对装修垃圾运行体系的宣传手册还未最终定稿,各乡镇街道还未能按照条例严格执行。目前五家装修垃圾运输公司正在积极与本市新小区或楼盘的物业进行垃圾清运业务上的沟通对接,个别已经入库了几家大型物业供应商平台。宁波市装修垃圾的宣传手册已经征求意见完毕,预计6月底前可以定稿,届时可发给各小区、物业、运输企业或相关人员学习,最终贯彻落实,也能为相关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合理消纳大件(装修)垃圾的建议,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分类。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落实装修垃圾管理责任区、责任人制度。我局将会同各乡镇街道通过条例讲解、政策宣传等方式普及装修垃圾管理责任区、责任人制度。二是大力推动装修垃圾管理履行责任人义务,责任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区内装修垃圾投放规范,设置装修垃圾封闭式暂存设施、场所,督促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投放,劝阻、制止违法投放行为。在宣传、普法到位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各乡镇街道所属的执法力量,通过执法与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对装修垃圾责任人所履行的义务进行督导落实,确实做到源头分类。

(二)健全管理规定,规范运输处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对建筑垃圾规划和建设,源头、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监管和保障,法律责任等都做了细致明确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都做了要求和分工。一是严格把关运输资质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会严格按照《宁波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要求(试行)》(甬综执联〔2022〕6号)文件要求,把关好装修垃圾运输车辆的源头核准,防止原装未密闭、大吨小标的运输车辆进入装修垃圾运输行业。二是逐步完善电子联单制度。装修垃圾的运输通过网上预约收运,在手机端即可完成操作。用户登录甬废清小程序,完善个人信息,填报要清运的装修(大件)垃圾相关信息,就可选择运输企业进行下单。根据省建设厅要求,今年下半年要在全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制度。目前我市已完成装修垃圾电子联单40多单,相关信息均可在宁波市垃圾分类服务监管平台查询。三是加快推进末端处置建设。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还是要持续做好各乡镇街道中转站提升改造工作,为新建的中转站把好技术要求关,同时也要为在建的慈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把好质量要求关。

(三)加强部门协调,协调统筹推进。市发改局将加强服务审批。鼓励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实施,切实做好立项审批服务。加速推进生活性综合分拣中心、镇级再生资源中转站落地运转。市公安局将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对大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路面检查,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速超载、闯禁行线、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市财政局市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前期调研工作,做好政策前期论证,为市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做好参谋,同时考虑到目前财力紧平衡已成为常态,市财政将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同时也会大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市资规局将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在新建居住小区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设置作为审查内容,并邀请我局参加方案评审会。市住建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发挥物业行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市环保局将积极配合我局做好环评审批、大件(装修)垃圾收运、消纳等环境管理、执法和宣传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浒山街道办事处,古塘街道人办事处,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宗汉街道办事处,坎墩街道办事处,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掌起镇人民政府,观海卫镇人民政府,附海镇人民政府,桥头镇人民政府,匡堰镇人民政府,逍林镇人民政府,新浦镇人民政府,胜山镇人民政府,横河镇人民政府,长河镇人民政府,周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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