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17299388A/2023-178117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3-06-30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黄焯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慈溪市流浪狗整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对接,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2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宁波市养犬管理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和常态化养犬管理有机结合,持续贯彻落实《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推动慈溪养犬管理工作风气呈现良好态势,相关工作健康平稳有序推进。

一、组织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和部门联动,严格规范城市养犬管理。先后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慈精管办〔2022〕2号)、《关于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慈精管办15号)等文件,联合18个属地镇(街道)以及公安等部门,联动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流浪犬捕捉工作方案,加大全域范围内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力度,坚决杜绝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全力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加强重点公共区域执法频次,严肃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以规范养犬人文明养犬、携犬只文明出户行为为目标,在我市早、晚休闲锻炼高峰时段,强化我市公园绿地、广场商圈、菜场周边和住宅小区等重点公共区域的执法巡查频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养犬行为,严厉打击涉犬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我局共出动综合执法队员3694人次,教育整改各类违法违规养犬行为339次,办理未系犬链行政处罚案件592起,捕捉流浪犬5730只。2022年5月至8月底,市公安局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共办理涉犬类案件9起、罚款1000元。

二、强化流浪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管理

一方面,我局坚持考核引导、行业指导和反面督导。在制度和管理上不断优化提升,围绕宁波市流浪犬只收容留检场所考核任务要求,详细制定我市流浪犬只收容留检场所考核细则,落实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建设规划,指导流浪犬只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常态化做细做实犬只日常收容留检工作,并以犬只收容反面案例为警示进行有效督导和工作改进,高效完成宁波下达的半年度考核任务。另一方面,坚持专人在先、规范在先和核查在先。落实专人负责流浪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的对接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我市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管理规范和制度细则,定期对收容留检场内环境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对收容犬只数量进行更新汇总和精准核查,确保流浪犬只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全力保障我市流浪犬只收容留检场所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行。

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狂犬病认定、防疫、疫情监测和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指导等工作。每年按需进行狂犬病疫苗的采购和发放,各镇(街道)按计划进行狂犬病免疫;同时,根据犬类收容留检场需要,足额提供狂犬病疫苗,并制定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病死动物(含犬)管理工作,死亡犬只收集后,送慈溪市悟能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作无害化处理。

三、持续开展文明养犬教育宣传活动

一方面,我局立足公共区域,开展文明养犬线下宣传。在我市公园绿地、广场商圈、菜场周边和住宅小区等公共区域,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手册,执法队员向市民耐心讲解《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知识要点,普及文明养犬常识,做到文明养犬知识进家入户,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实现养犬宣传全域覆盖。另一方面,借助媒体平台,加强文明养犬线上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本土电视栏目、慈晓视频“城管课堂”等载体,面向所有市民群众,大力开展全市文明养犬线上宣传,全方位普及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规范养犬、卫生养犬、健康养犬相关知识,做到文明养犬知识人人皆知、处处可得,在全市掀起文明养犬热潮。

2022年我局共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活动535次,累计发放文明养犬相关资料997份。市公安局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900余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50次,其中媒体宣传报道10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提升群众规范养犬的意识。

下步,我局将以“管理规范、监管到位”为指导,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坚持“专项整治、规范管理、广泛宣传”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犬类免疫、犬类扰民、恶犬伤人、违规遛犬”等问题,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广大市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和科学养犬。并积极探索犬类管理新模式,提升我市精细化养犬水平。推进犬只数字管理系统研发,通过对犬只植入电子芯片,强化犬只源头管控和科学管理。探索打造一张全市养犬综治网,建立由属地街道(镇)为主导,养犬人自律与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犬类综合治理体系,共建和谐养犬新氛围。同时,市公安局将加强与其他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职责范围内整治相关养犬隐患。针对群众关注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犬患问题,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特别是涉犬警情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应罚尽罚,争取实现辖区内涉犬类投诉警情同比下降15%以上,为建设共美慈溪贡献一份力量。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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