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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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3-06-30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310号建议的答复

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噪声污染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其中低频噪声可直达耳骨,会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如果长期受到低频噪声袭扰,容易造成神经衰弱、失眠、头痛等各种神经官能症,对人的听力和神经系统影响很大,而且是器质性不可逆转的变化。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城市环境的一大公害。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2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区高楼林立,道路畅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随之而来的城区噪声污染情况也越来越严重,加之相关管理部门不够重视,发现噪声不及时,也不能准确测量噪声,不能及时查处,致使噪声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解决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创造一个安静、祥和、宜居的生活环境,既是广大群众的急切期盼,也是建设文明和谐城市的重要条件。

一是突出源头管控,减少噪声产生。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完善声屏障、隔声墙等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加强道路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进一步扩大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范围,完善禁鸣、限行、限速标志。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持续深入开展“静夜”专项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响管车”、非法飙车以及恶意鸣号等违法行为。社会生活噪声方面:严格管控娱乐场所、餐饮噪声,推广校园广场噪声治理试点。强化高音喇叭噪声管控,坚决制止使用高音喇叭揽客、叫卖等行为。建筑施工噪声方面:严格夜间施工许可,除特殊需要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工业噪声方面: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进入工业园区。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二是部门协调合作,严格执法监管。建立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文广等相关部门联合的专门治理噪声污染的协调机构,避免多头执法、克服部门相互推诿的不良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对噪声污染严重的娱乐场所、商场、酒店、夜市等实行重点监管,加强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社会生活噪声等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对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的,应从严处罚。

三是强化监测监控,建立举报制度。督促工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逐步开展城区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推行智慧工地建设,建设时间超过一年的在建工地逐步推行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并与智慧工地管理系统联网。设立噪声污染投诉网点,开通投诉电话、投诉网络平台,对市民的投诉有回音、有落实,鼓励群众举报、主动支持、参与治理城市噪声活动。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噪声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市民对噪声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营造“全民参与,人人环保”的良好氛围。

岑云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噪声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根据建议内容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提到的,噪声污染问题是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牵涉的工作面多量大任务重,是省纪委今年开展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落实。慈溪市美丽办于5月发布了《2023年慈溪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美丽慈溪办发〔2023〕4号),统筹推进宁静生活环境建设,您提到的四项建议,正是我市正在推进的重点方向。

一、源头防控,标本兼治。

您提出的“突出源头管控,减少噪声产生”建议,是各领域主管部门落实噪声防控的关键。

在交通噪声领域,我市将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和禁鸣区域的设置,强化交通噪声防护的基础设置,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进一步延伸、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开通7条学生专线,加强公共自行车和共享电单车的“最后一公里”补充,减少汽车拥堵等产生噪声。在此基础上,强化营运车辆驾驶员教育培训,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持续深入开展“静夜”专项行动,采取精准打击与常态化巡查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改装、“响管车”、非法飙车以及恶意鸣号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2022年,我市查处炸街型改装汽车、摩托车69辆。

在社会生活噪声领域,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信访处置力度,提高巡查频次,结合烧烤摊整治、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等工作,依托大综合一体化平台对文化娱乐场所及店铺商家对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可能疑似噪声超标的及时检测,并依法进行处置。2022年对社会生活噪音(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和商业经营活动固定设施设备噪声)立案16起,处罚金额累计2万余元。

在建筑施工噪声领域,交通、住建等部门严格要求施工单位采用低噪机具,优化作业布局,采取封闭围挡等减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并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或避免夜间施工。对连续浇筑等特殊工况严格审查,在做好沟通解释告知的基础上,完善降噪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的影响。住建部门对未经审批连续二次以上被投诉的项目建设方,采取约谈、信用扣分、通报等处理方式。

在工业噪声领域,一是深度介入我市全域产业治理工作,配合我市推进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提升。2022年度我市启动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提升24个,拆除改造企业136家,拆除建筑面积38.2万平方米,从格局上解决噪声扰民隐患。二是继续坚持高压执法态势的主基调,持续推进信访满意度提升。2022年开展噪声信访专项行动,采取集中交叉执法,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检查企业30家,整改问题18个,对其中噪声超标的5家企业立案查处。三是创新矛盾化解新方式,依托宁波市局“微民生”老娘舅工程,开展矛盾化解,其中匡堰镇一噪声信访化解工作得到宁波市局肯定,通过“甬视频”向全宁波展示。

二、强化沟通,形成合力。

您提出的“部门协调合作,严格执法监管”建议,是落实噪声污染防控工作的重要抓手。

我市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成立了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噪声污染治理工作,切实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集中执法和常态执法相结合,适度提高执法频次,加快处置速度,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噪声问题的治理,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完善制度,优化措施。

您提出的“强化监测监控,建立举报制度”建议,是系统解决噪声污染问题的有力保障。

我市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重视群众诉求,不断适应我市建成区规模和功能布局变化,逐步更新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区域划分,响应环境噪声管理需求。生态环境部门已启动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为下步噪声防控提质增效提供支持,并进一步推行数字化管理的应用,落实噪音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对规模以上项目(造价2000万元以上)、评优评先项目施工现场要求必须设置噪音自动监测设备并与智慧工地监管系统联网,通过系统管理与企业信用并网管理,提升工地噪声治理能力。 

四、宣传推广,公众参与。

您提出的“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意识”建议,是保障群众利益扎实推进工作的基础。

将进一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噪声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提高公众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环保意识。各职能部门急群众所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在工作开展中,认真筛选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治理项目,大力推广噪声污染防治的新技术、新经验和新方法,曝光一批噪声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下阶段,各级各部门将继续围绕各自职能,在常态化检查的基础上,以省、市各级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央督查、省督查、信访投诉为抓手,加强各类污染相关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履行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市正努力践行,以还“静”于民为己任,共同守护人民群众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3年6月25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宗汉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吕凯

联系电话:63089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