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07-13 09:1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整体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副主任高松岳、胡建国、宓永波、邹柏涌、楼雪聪、郑茹杰参加。副市长董维波陪同。

当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首先举行了《条例》专题讲座,随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下午,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分两组前往明月佳苑小区、白云公寓小区、梵石花园小区、橡树湾小区、孙塘东区和鸣北小区进行实地视察。

孙百南在检查中指出,物业管理关系千家万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是改善人居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抓手;是解决矛盾问题、加快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现实需求。

孙百南强调,要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实施。要突出“党建引领”的贯彻赋能,推动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使行业党建、区域党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统领作用更加显现;要突出法定职责的履行落实,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健全政策体系、压实工作责任,促进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突出业主自治组织的建设运行,推动建立完善住宅小区业主自治长效机制,真正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协调职能,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和谐、有序发展;要突出物业管理服务的优化提升,推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促进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服务管理新格局。

孙百南要求,执法检查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各镇、街道人大要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推动各阶段、各环节任务顺利完成;要扩大各方参与,组织人大代表、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广泛参与,更好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要拓展方式方法,通过定向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掌握第一手情况,依托数字化改革成果,强化大数据分析运用,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政策部署,充分展现市镇两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进一步提高《条例》的知晓度,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