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3-179112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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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3-07-19
2023-07-18
面向社会
慈建施安委办〔2023〕6号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入推进“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加强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防范高处坠落等高发型事故,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安委〔2023〕6号)、《慈溪市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慈建施安委办〔2023〕1号)、《关于开展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通知》(慈住建〔2023〕4号)、《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升行动的通知》(慈建施安委办〔2023〕3号)、《关于开展全市小微项目和装饰装修(家装)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慈建施安委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升工作、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小微项目和装饰装修(家装)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3年第二季度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情况
(一)在建工程提升行动推进情况
我市深入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项目信用扣分和行政处罚力度,压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提升其项目评优评先积极性。现场检查合格率提升明显,但仍有部分既有项目未领会安全生产相关精神,存在未按标化要求施工、对承重架及有限空间等危大工程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现场场地整理及扬尘管理等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升行动红榜项目
(1)慈溪市新潮塘安置房3#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海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中钦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慈溪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高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慈溪城关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浒山菜市重建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展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慈溪市农业园区1#-A、1#-B、1#-C地块项目一期二标段
建设单位:慈溪正大卜蜂置地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慈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5)敦和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慈溪市力天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6)慈溪华仁老年康复医院
建设单位:慈溪华仁老年康复医院
监理单位:宁波哲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升行动黑榜项目
(1)年产50万套冰箱金属壳生产线项目(一期)(1#厂房扩建)
建设单位:慈溪市和锋电器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慈溪市城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超过5米的支模架危大工程,未按危大工程管理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施工现场消防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监管等消防设施;汽车吊管理存在漏洞,无进场报审、人员审核等台账资料;外脚手架首步未设置连墙件。
(2)年产4000万只汽车雨刷片生产线(1#综合楼、2#车3#、5#、7#车间
建设单位:浙江蓝金铂工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余慈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公司未按要求定期对项目部开展安全检查;建筑焊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临时用电未按规范要求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用电设备(圆盘锯)直接接线于二级配电箱。
(3)年产1000万件五金配件生产线项目(3#厂房)
建设单位:慈溪市华顺毛绒制品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增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外架上模板钢管等周转物料严重超载;施工用电电气开关破损,焊接作业未审批、未监护、未设置消防设施;塔吊司索指挥人员未持证上岗;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4)年产800万套液晶显示器金属支架及升降桌生产线项目(2#厂房、4#厂房、6#厂房、7#厂房)
建设单位:浙江普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铭钢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中景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塔式起重机从上往下数第三节标节疑似开裂;操作手柄自锁功能失效,第三方检查结果严重不合格;现场塔吊运营无指挥人员,司索工无证上岗。
(5)年产200台(套)模温机和机器人集成生产线项目(1#厂房、宿舍楼)
建设单位:宁波市康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万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余姚市宏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存在问题:外脚手架搭设不到位,拉结不足;现场消防措施不到位,楼层内未设置立管;生活区存在大功率电器;井架及塔吊特种人员无考勤记录。
(二)在建工程“防高坠”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结合在建工程提升工作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在建工程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从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管理意识均有所提高,总体管理情况良好,能针对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落实管理措施,减少施工活动中高处坠落风险。但同时也发现,部分项目责任主体仍存在管理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现场临边防护严重缺失、作业人员无“一带一帽”安全防护等问题。
1.“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红榜项目
(1)慈溪市鸣北1#教育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住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慈溪市力天建设有限公司
(2)慈溪会议中心酒店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东铭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慈溪市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慈溪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锦佩建设有限公司
(4)观海卫镇环城东路(三北路-环城北路)工程
建设单位:慈溪市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金地建设有限公司
2.“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黑榜项目
以下项目主要存在问题: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不开展、不落实,现场临边防护缺失严重,作业人员未做好“一带一帽”安全防护。
(1)会展中心北侧地块
建设单位:宁波览辉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文华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卓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年产30万套饮水机五金配件生产线项目(1#厂房、2#厂房)
建设单位:宁波建渝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万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万豪大厦
建设单位:慈溪市杭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益方建设(上海)有限公司
(4)慈溪市天元古家具研究所(古家具制作研究所)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天元古家具研究所
施工单位:宁波顶天建设有限公司
(5)慈附海Ⅰ201801#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华希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温州浙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华翊建筑有限公司
二、属地推进建设工程管理情况
第二季度对全市十七个镇(街道)落实建筑领域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共发放督导通知书50份。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属地对建设工程的管理逐步形成合力,相关工作要求清晰,能根据项目不同类型科学部署工作。但在管理力量、资金保障等方面仍存在困难。
在建工程管理方面,由于各地专业技术力量相对较弱,保障能力有限,现场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或反馈至市住建局。小微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信息收集滞后、部分项目未严格办理小微项目登记,未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危险源内容未于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告,有限空间施工方案、标识缺少,深基坑开挖作业管理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及施工对周边建筑、环境影响管理未到位等问题。装饰装修(家装)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属地未向村社区及物业公司压实管理责任、项目信息公示牌缺少、消防管理措施未到位、易燃易爆气体未专人管理、结构墙体私自敲除等问题。自建房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属地未压实村及社区管理责任、未落实“四到场制度”、外脚手架采用淘汰的毛竹架、承重架采用禁止使用的木质材料做支撑、物料提升采用淘汰的垂直运输设备,临边防护及消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此外,个别镇(街道)还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现场脚手架、临边围护等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被列入本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和“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红黑榜项目,在第三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分别予以加、扣2分。其中,涉嫌违法行为的已立案查处。黑榜项目均列为第三季度重点监管对象;同时,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焊、消防安全、外脚手架及小微项目、装饰装修(家装)工程、农民自建房的有限空间作业、物料提升设备、承重支模架、外脚手架等问题列为第三季度重点监管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根据第二季度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情况,下步将持续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升整治行动、全市小微项目和装饰装修(家装)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常态化提升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标化施工水平,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市住建局要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升工作,严格落实提升行动要求,加强项目信用分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重点监管项目和重点监管问题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保质保量落实建筑工地标准化施工的各项内容。持续为各镇(街道)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加强对各镇(街道)和相关平台的专业培训,配合各镇街道、各部门做好施工安全检查,同时通过各类检查持续深化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督查,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二)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按整治行动要求,根据职责加大对辖区及行业领域内在建工程、小微项目、装饰装修(家装)、农村自建房项目、违法违章建筑的安全检查和查处力度,尤其是列入重点监管的项目和重点监管的问题,要压实各方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在建工程,每个项目要按标化施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须及时反馈给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对项目作出行政处理,做到属地吹哨,部门报到。对小微项目,要重点做好危大项目的管理,对有复杂工艺的项目可以通过施工许可或通过邀请市住建局专业人员共同管理。对装饰装修(家装)工程,要压实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做好安全管理。对农民自建房工程,要落实“四到场制度”,压实施工企业及农村工匠责任,出台管理办法,逐步淘汰禁用工艺,确保施工安全。对违章建筑,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建设各方主体要从严落实主体安全管理职责,层层压实责任,责任到岗到人,加快提升在建项目标准化施工水平,从严从细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日日查,存在问题即整即改。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要监督施工、监理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定期布置开展安全检查;施工单位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和投入,提前布置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加强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加强作业期间的安全巡查,禁止违规作业,消除安全隐患;监理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要对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监督各专项施工方案的规范性,监督各类施工作业按方案落地,对重要部位旁站到位,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施工单位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确保及时查处。
慈溪市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