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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7085K/2023-178995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主动公开
信息公示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023-07-19
2023-07-19
面向社会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
被执行人:慈溪市亿佳文具制造厂
经营地址: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
请求事项(包括法律依据):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和理由:
对慈溪市亿佳文具制造厂笔制品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一案,我局2022年11月25日甬环慈罚字〔2022〕1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2022年12月1日送达被执行人,并于2023年6月6日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未全部履行处罚决定。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下列内容:
罚款叁拾陆万元及加处罚款叁拾陆万元。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