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23-179106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7-19

成文日期:

2023-07-1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9 16:10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杜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随着经济稳步复苏,我市企业用工需求急剧增加,劳务派遣市场也逐步回暖。我局围绕劳务派遣机构资质、日常运营、人员派遣等方面,筑牢许可、督查、监管三道关口,拓宽企业用工渠道,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及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严把行政许可入口关。从资质条件上守住规范管理的第一道关口。对于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机构单位,要求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确保注册资本实缴不少于200万元。严格要求申请企业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并实地走访查看场所设备,确保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相一致。今年以来,我局共完成劳务派遣行政许可22家。

二、严把日常经营督查关。联合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组建3个行动组,按东、西片区对我市流动人口密集的企业周边及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重点排摸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劳务派遣机构及人力资源机构运营情况,现场引导就业者正确求职。对未登记的人力资源机构,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并提前梳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常态问题,落实分类排摸、分类处置、分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其运营资格合法性、日常运营规范性等情况分别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招工流程,按照是否存在虚假招工、违法招工等问题对用人单位落实专项检查,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有效强化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动力。

三、严把年度核验监管关。对全市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三合一”联动核验,强化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后续监督检查。即采取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单位自行提供年度经营情况、职能部门现场勘查核验“三合一”联动审核的方法,劳务派遣单位向职能部门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并核查劳动监察书面审查系统内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完成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核验初审环节。再根据初审结果,结合每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将核验结果向社会公开,维护劳务派遣行业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共核验2022年度登记在册的劳务派遣机构164家,不合格31家,对核验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将在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期限届满后不再准予延续。

四、持续拓宽企业用工渠道。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要求企业对招用人员进行登记,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全面掌握企业新进人员信息。同时,通过省外劳务协作、网络招聘、余缺调剂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拓宽企业用工渠道,指导企业做好员工招聘,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2022年,累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09场,3786家企业提供岗位5.72万个,达成初步意向9005人。

下步,我局将充分发挥劳务派遣机构保障企业用工的作用,并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联合各有关部门对全市劳务派遣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专项整治“春雷”行动,重点打击“无证无照”劳务派遣行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进行处罚。并引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合理合法用工,以规范的协议及契约精神,加固双方信任度。严格资质准入。异地劳务派遣机构向本市企业输送外地劳动者的,要求派遣单位建立劳务派遣人员档案,做到实名动态管理。

二、进一步拓展劳务派遣方式渠道。加强与劳务派遣机构的联动,进一步拓展劳务派遣方式渠道,通过赴重点劳务输出地开展供需对接,与当地中职院校和重点机构建立合作机制等,帮助本市企业定向招聘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劳务派遣机构可到重点劳务输出地区建立分公司或工作站,为本市企业输送充足人力资源。同时,针对原有派遣返乡人员,要密切跟踪并保持日常联系,增强其来慈就业信心。

三、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落实同工同酬分配办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相关福利待遇等权利。不定期对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开展业务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视情纳入年度经营情况核验结果,并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