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23-179031
市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2023-07-19
2023-07-19
面向社会
蔡炳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及市工商联进行商议,现将承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强化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助力非公有制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2022年,我市累计开展公益“法治体检”6700余家次,为企业纾困解难3100余个,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282场次,化解涉企纠纷1002起。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233件,提供法律咨询20576人次,为企业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65万余元。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一是多措并举,普法为先,提升服务响应率。以多元化载体和媒介为基础,通过工会普法宣传、基层劳动争议培训、律师志愿者入企服务、微信公众号推文等方式搭建线上线下普法平台,深入企业开展全方位普法活动,引导职工采用正确的维权途径。利用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和各类大型公益活动,将政策法规送到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手中。持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行业律师下企业入基层开展法治授课、法律咨询等普法活动,提供“治未病”系列服务,为企业“问诊把脉”、“开方抓药”。依托数字化成果,拓展线上服务半径,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实时服务;二是多部门联动,普及涉企法规宣传。由市司法局牵头,联合我局及检察院、法院、经信局、金融办等多部门开展法治融屏、新媒体矩阵集中宣传,形成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推出“企业法治云课堂”,发布涉企涉劳资纠纷典型案例。发动普法志愿者开展实地宣传,送法律法规进千家企业、到万名职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宣讲进商会、进企业活动,以生动的劳动用工案例提醒企业规范用工,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权益。
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充分拓宽援助范围
一是强宣传、重实效。落实普法责任主体,开展法律援助法治宣传。落实年度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二是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服务“一免一简三快”(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简化受理程序、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指派)及“容缺受理”“一援到底”;三是拓展维权手段、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市总工会建立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对求助职工实现应援尽援。市援助中心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双向维权机制,对不符合劳动监察部门立案要求,及时法律援助介入,对符合劳动监察部门立案要求的,及时指引农民工依法维权,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查处,达到快速维权。与市根治欠薪工作小组建立报告制度,对拖欠农民工群体工薪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欠薪案件,及时报告,由工作小组立案查处;四是加大“援调对接”。对金额小、人数少、欠薪情况简单的案件,通过协商解决,以非诉的方式结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用最简便的方式解决欠薪法律纠纷。
三、畅通仲裁办案绿色通道,推动案件快审快结
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针对特殊情况建立“绿色通道”,带动仲裁办案全面提速。一是对集体欠薪劳动争议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审理,一般5日内组织开庭,15内处理结案,推动集体劳动争议更便捷快速化解;二是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进仲裁”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人员或是重大集体争议案件,积极沟通对接市司法部门或市总工会,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力度。
四、强化劳动监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2年以来,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进一步落实欠薪源头治理、劳动纠纷处理、工资支付监管、无欠薪宣传等工作职能,受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6759件,共为2.3万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3.14亿余元,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案件31起。积极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绿色治欠”除险保安专项行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各类行动,检查用人单位4700余家次,进行行政处罚7起。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实施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排摸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劳务派遣机构及人力资源机构运营情况,现场引导就业者正确求职。联合住建、交通、水利、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属地镇(街道)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来共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642户,涉及劳动者9.40万余人,其中农民工8.21万余人。检查工程建设项目235个(政府投资项目31个),涉及劳动者6.48万余人,其中农民工6.29万余人;二是优化机构职能,完善“一科一中心”架构。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和全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人力社保大监管机制专题调研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科(劳动监察科)一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响应省人社厅、宁波市人社局下发的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文件精神,在全市推行督导员制度,对4个试点镇、街道派遣督导员,积极发挥督导员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协调、排摸和处置力度作用;三是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开展“强组建、优服务、促共富”全面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集中行动,推出务实举措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断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归属感。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在快递物流、外卖骑手、家政服务等行业企业推进集中协商“破冰”行动,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服务,开展劳动规章制度“法律体检”及劳动保护走进新业态企业活动。
五、提升深层次服务,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全面落实宁波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政策。从2021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进劳动关系工作创新,提升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和工作效能,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22年共走访指导用工企业、劳务派遣机构240余家次;二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近三年共组织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525人次。依托慈溪市人力资源协会推出前湾HR大讲堂,重点教授如何打造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今年以来共推出课程2期,参与人员达150人;三是挖掘典型。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我市新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龙山镇等6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及9名劳动关系协调员获评宁波市首批表彰对象,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以及9名劳动关系协调员获评宁波市第二批表彰对象。开展劳动用工先进企业评选。通过各镇(街道)推荐、自评上报以及结合日常巡察情况,经我局劳动用工先进单位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出100家劳动用工先进企业。从而引导其他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提升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六、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带头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工会组织体系
通过理清家底,应建尽建,加大全市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力度,扩大工会组织建设覆盖面,有条件的单建没条件的联建,完善工会民主产生机制,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工会在职工群体中的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作用。
七、强化基层商会监督、指导作用
强化基层商会监督、指导作用,督促基层商会深入了解会员企业用工情况,联合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上门指导活动,帮助企业排查劳动用工风险,切实从源头解决劳动纠纷,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