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23-179094
市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2023-07-19
2023-07-19
面向社会
陶晓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建议》(第67号)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市税务局进行商议,现答复如下:
低龄老年人就业是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度、实现价值再创造的重要支点。近年来,为积极营造老有所为良好氛围,更好地发挥低龄老年人才在城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我市通过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健全老年教育网络体系等举措,促进老年人才资源能量有效释放,更好的在经济社会中发挥余热。
一、搭建供需对接服务平台。通过微信群、QQ群、人社公众号、人才网、余缺调剂专场招聘会宣传和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广“宁波市用工就业服务平台”,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员工招聘、余缺调剂等内容的协调工作,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为年龄较大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举办技工工人专场、春风行动专场、巾帼技工专场、家电企业专场、新春大型云端招聘会和技能人才云端招聘会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包括低龄老人在内的各类人才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截止到目前,共举行市内市外招聘会66场(线上15场,线下51场),组织企业1518家,提供岗位31381个,达成意向6783人。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残保金计算公式中的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计算口径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企业招聘已经退休的低龄老年人,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发放的是劳务报酬,而非职工工资,这些人员不在残保金征收范围,有利于减轻企业残保金负担。
三、健全老年教育网络体系。慈溪市民政局、中共慈溪市委老干部局、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推动老年教育进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慈民养〔2020〕40号),以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优势,加大老年教育资源整合,扩大优质老年教育供给。课程设置也坚持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倡导、鼓励多开设老年人喜闻乐见、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本地民俗文化、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特色课程,推进“一教学点一品牌”、“一教学点一特色”建设,增强服务中心教学点对居家老年人的吸收力,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养教有机结合,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吸收委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挖掘银发人才,推动低龄老年人才再就业,鼓励低龄老年人发挥余热,发挥优势,共同建设高质量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为进一步保障超龄人员再就业权益、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目前浙江省人社厅正在研究进一步扩大超龄人员的参保范围,比如探索把享受养老待遇人员等情况纳入工伤参保范围。具体政策待省人社厅明确后,我局会第一时间开展宣传动员,做好参保经办工作,保障超龄人员权益,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二是优化信息宣传。宣传举措“再加码”。通过新闻媒体、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征纳沟通平台等,多渠道、多平台、多维度宣传相关税收知识。特别针对招录低龄老年人的企业等重点宣传对象,编印政策宣传手册,主动推送办理流程、纳税申报要求、管理方式等政策内容,营造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在全市开展十五分钟商贸便民服务商圈创建工作,推动社区商业向体验型、服务型转变,以“社会+政府”的形式推动家政、快递、洗衣、修理等布局不全的服务业态进驻商圈,促进社区商贸服务业能更大限度的满足市民尤其是老年群体的多样化生活需求。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