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发布日期:2023-07-25 16:4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宁波两级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五年实施方案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和优质共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建立覆盖全市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成投用一批重大公共服务项目,落地一批民生实事工程,打造一批具有慈溪辨识度的公共服务标志性成果,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为加快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奋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县市域实践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表 慈溪市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领域

序号

指  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幼有善育

1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3.31

4

4.3

4.6

5

5.5

2

普惠托位占比(%)

50

60

62

65

70

75

3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82

86

90

95

96

96

学有优教

4

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督导评估率(%)

0

100

100

100

100

100

5

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率(%)

0

0

100

100

100

100

6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74

74.3

74.6

75

75.5

76

劳有所得

7

城镇登记失业率(%)

1.16

<3.5

<3.5

<3.5

<3.5

<3.5

8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93

94

94.5

95

95.5

96

9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

3.8

5

7

9

11

13

病有良医

10

人均预期寿命(岁)

82.5

82.5

82.6

82.7

82.8

82.9

11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8.4

9.1

8.9

8.7

8.5

8.3

12

“浙里惠民保”投保率(%)

25

38

40

50

70

70

老有康养

13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30

32

≥32

≥32

≥32

≥32

1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07.3

108.1

≥108.1

≥108.1

≥108.1

≥108.1

15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群

(万人)

127

130.61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住有宜居

16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16.30

16.83

17.35

17.87

18.58

19.29

17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集套(间)数(万套)

2.7

3.8

4.4

4.9

4.95

5.0

18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91

94

94.5

95

95.5

96

弱有众扶

19

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14172

14700

15400

16000

16500

17000

20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82%

82%

83%

85%

87%

90%

21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构建三级托育服务网络,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促进儿童健康,率先打造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加快健全生育服务体系。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到2025年,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幼保健服务全覆盖。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保障母婴安全。到2027年,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保持在历史低水平。

2.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以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积极推行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机制,推动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构建三级托育服务网络,筹建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镇(街道)建设托育服务中心,社区(村)建设托育服务站点。开展托育机构星级评价工作,加大托育服务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到2027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5.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达75%。

3.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健全三级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儿科医疗服务专科联盟,推进儿童友好病区建设。全面推进医防融合,构建“医防护”儿童健康保障网,全市建设6家以上“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实施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深化家庭养育指导。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将中医药融入儿童健康服务各个环节。到2027年,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稳定在96%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全面应用数字化服务场景。应用“浙有善育”“甬有善育”场景,整合多源数据,统筹出生、儿童健康和托育服务等信息互通,形成涵盖孕育、生育、养育、托育、教育等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矩阵。通过智慧托育管理系统,推进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加强数字化监管。打造便民服务应用场景,为机构办托和家庭入托以及育儿指导等提供集成服务。

(二)加快实现“学有优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建设教育强市,更高层次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基础教育优质均衡、职业教育协同卓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高标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稳步落实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积极开展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规定,全方位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开展“安吉游戏实践”,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生活化、园本化,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加强精细管理,建设一批课程改革样本园,培育慈溪幼儿园课程品牌。到2027年,新增幼儿园优质学位0.5万个,全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1%以上,创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2.高水平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实施公办初中振兴计划。实施“双减”深化行动,持续推进作业管理和评价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持续抓好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稳慎推进中考中招改革,深化慈溪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行动计划,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分层与分类相结合发展格局。强化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到2027年,新增中小学优质学位1.6万个,成功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

3.高质量推进职业教育贯通融合。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人才培养,扩大中高职“3+2”“3+4”专业规模。深化职普融通,扩大职普融通班规模,探索校内职普融通新模式。加快职技教育融通,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扩大长学制技师培养规模。深化校企合作机制,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快实施“五个一批”重点工程。到2027年,中职(技工)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到70%,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招生占中职招生比例达40%以上。

4.高效能推进终身教育普惠共享。持续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推动乡镇(街道)社区学院和成人学校转型,引导和支持在慈高校、中小学校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教育。不断健全完善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机制,多样化满足社会人员学历提升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全面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到2027年,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6年。推动有意愿学习的中低学历层次社会人员普遍提升1-2个学历层次,乡镇(街道)老年学校覆盖率达10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比达到30%。

(三)加快实现“劳有所得”。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围绕“乐业慈溪”品牌建设,着力扩大就业容量,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方位打造高质量充分就业创新城市。(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聚焦“易就业”,促进就业提质扩容。创新构建“就业优先”统筹工作机制,推行“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机构协同”的岗位供给模式,不断增强我市就业吸纳能力。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推广“灵活就业在线”应用,大力普及“灵活保”。优化升级“四有”创业服务品牌,充分发挥“找市场、找资金、找项目、送政策、送人才、送服务”功能,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4.32万人、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内。

2.聚焦“有奔头”,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培训、评价、竞赛、平台、奖励等全链条发展体系。实施“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高校大学生、企业职工、来慈务工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开展“金蓝领”技能提升、“一老一小”照护人员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系列行动。探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工”制度,扩大“专精特新”企业自主评价覆盖面,稳慎推进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升技工教育办学活力,加强高水平技工职业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到2027年底,全市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3万人次,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4%。

3.聚焦“优服务”,健全暖心就业服务链。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更高质量“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打造“奔‘甬’而来、在‘慈’等你”招才品牌,办好“青年人才”“残疾人”“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系列招聘活动,全市每年举办招聘活动100场次以上。全域打造老百姓身边的零工市场(驿站),依托灵活就业在线和银行网点、超市、集贸市场等线上线下平台,实现“24小时不打烊”的服务体系。健全企业职工退休“五四三”服务模式,让退休“一件事”无忧办、有关爱。重点做好企业用工保障、人才赋能企业、基层人社治理指导等系列服务,深入对接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用才需求,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4.聚焦“最安心”,提升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推进社保扩面提质,扩大职业伤害保障力度和范围。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落实养老金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和其他群体待遇水平。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三支队伍”“三级预警”制度机制,持续深化“慈溪无欠薪”行动,抓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管理,打造欠薪治理慈溪模式。加强数字化仲裁庭建设,探索劳动争议简易速裁机制。到2027年,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达到96%,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四)加快实现“病有良医”。高水平推进健康慈溪建设,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全民健康提升,构建全域全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配合宁波推进医学高峰建设。深化市三院同宁波二院、市龙山医院同宁波一院的全方位合作,深化市妇幼保健院同省上海红房子医院、浙江省儿童医院的全面合作。抓好品牌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培育一批在宁波排上号、叫得响的特色学科,到2027年,培育宁波市级重点学科1-2家,市县共建学科3-5家,市级旗舰级名中医馆3-5家。

2.全力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宁波卫健委部署,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强化县域医共体“龙头”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继续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到2027年,努力争取县域三甲医院零的突破,努力实现市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县域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

3.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夯实政策宁波全市统一。打造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扩大住院支付同病同价病组和门诊支付改革试点。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全面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27年,同病同价病组达到120个,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和医用耗材种类分别达到650个和24类。

4.强化全民健康促进。实施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持续推进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阻肺等筛查。优化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落实“一老一小”明眸皓齿工程,推进残疾预防工作。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加快推进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工程建设,实现我市“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覆盖。推进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到2027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9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

5.优化数字健康服务。推广普及“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中医、医保等服务,构建线上预约、在线诊疗、线下护理、药品配送、医保结算等全流程闭环服务。依托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造区域数字医共体。到2027年,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服务人次达到200万。

(五)加快实现“老有康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高效养老服务监管,构建形成“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的家门口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实施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行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试点。探索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体系,通过“爱心卡”、项目套餐等方式优化完善养老服务补助(贴)制度。逐步提高高龄津贴标准,实现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100%。持续实施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入职奖补和竞赛激励等优惠政策。到2027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32人以上。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数字化管理,迭代完善“慈溪智慧养老”平台。积极参与宁波-舟山结对帮扶“海岛支老”行动,立足农村实际推广集中式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

2.实施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行动。制定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行动,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发展普惠型、护理型养老机构。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企或非营利机构,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养老机构专业化运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到2027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20张以上,培育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2家,实现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

3.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加大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老年人拓展。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功能提升行动,打造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未来社区(乡村)应当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加大老年人数字社会应用培训力度,缩小老年人数字鸿沟。持续推进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备,逐步向村(社区)延伸,2027年覆盖50%以上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争创一批全国示范型老年友好型社区。实施老年助餐服务“倍增”计划,到2027年,实现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村(社区)达95%以上,构建“城乡15分钟”的老年助餐服务圈。

4.实施医养康养结合深化行动。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分院或医疗服务站点,确保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口保障常态化机制,分级分类为老年人尤其是重点对象提供日常健康服务。鼓励利用现有资源或新(改、扩)建等方式建设老年病医院,提高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率。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病区(房)建设,推广“居家-社区-门诊-病房”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模式。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到2027年,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100%,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2个,至少1家医院建有安宁疗护病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服务率超75%。

(六)加快实现“住有宜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住房品质和安全,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以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为重点,加快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实现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不断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房源筹建力度,推动建立多主体、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格局。积极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保障制度。到2027年,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间),发展共有产权住房0.07万套,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0.54万户,累计开工棚户区改造3900套,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19.29%以上。

2.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践行“双碳”理念,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加强装配式建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示范。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落地实施未来社区创建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浙派民居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申报认定工作。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升行动,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长效机制。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2027年,未来社区累计创建29个,覆盖51%城镇社区,建设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1个;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9个,累计新增住宅加装电梯25台,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6%;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累计创建县级以上优质工程306项。

3.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安全。进一步完善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和“保险+服务”机制,探索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新模式;完成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到2027年,全市城乡危房实施动态清零,城乡危房整治率100%,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100%。

4.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完善商品住宅品质提升标准,鼓励实行“优质优价”,积极打造“好房子”样板。推进“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等数字化应用,完善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推动长租房市场发展,促进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持续开展房地产秩序规范整治,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建立覆盖受益面更广、住房制度作用发挥更有力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2027年,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人数达到26.7万人。

(七)加快实现“弱有众扶”。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高标准建成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新时代“1+8+X”大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稳步提高救助兜底保障水平。科学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调机制,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贯彻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制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7倍执行,规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的使用范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快、活、准、专”的特殊功能,将急难救助覆盖全人口。到2027年,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7000元。

2.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全面建成监测预警、动态调整、探访关爱、诚信评价、尽职免责等五大长效机制。实现因病致贫返贫防范机制全面重塑,精准识别因病陷困人员,降低困难群众医疗成本,稳步调高医疗救助限额和救助比例,逐步扩大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深入实施专项社会救助行动,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建设,加强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到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巩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困难群众参保率、社会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均达到100%。

3.构建慈善参与救助帮扶格局。实施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聚焦“一老一小一残”开展帮扶,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全面打造“善行慈溪”,加大慈善领域表彰激励力度,积极鼓励慈善捐赠,加速推动慈善信托发展,探索股权、不动产、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发挥慈善基地作用,培育多元慈善组织,健全三级慈善网络,实现救助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到2027年,全市经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40家,慈善信托规模力争突破2亿元,5年间社会捐赠年平均额达到1.2亿元。

4.对标提升救助服务规范水平。优化提升市级助联体,打造地域性品牌。依托“浙有众扶”应用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发力,持续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公用事业民生补贴事项的“一件事”惠民联办。系统梳理政府救助责任清单、社会力量帮扶清单,探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目录清单,多途径归集救助结果信息,集成“幸福清单”并定期发放。到2027年,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做到应联尽联,“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1+5+8+17”工作体系,成立市级“七优享”工程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专班运作需求和领域分工,组建5个综合组和8个专项组。17个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晾晒、年总结”工作推进机制,市专班办公室每两周召开1次工作例会,市专班每月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市政府每季度开展1次指标晾晒,每年对“七优享”工作进行1次总结考核。

(二)加强项目支撑。坚持全市“一盘棋”,建立公共服务重大项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项目提质增效。强化项目推进的协调督导通报,建立分领域、分单位、分层级的多维晾晒机制,以质速并进的项目建设夯实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基础。

(三)抓好民生实事。以民生实事为抓手推动实施“七优享”工程,坚持公共服务优质普惠共享和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多则多的原则,切实把群众对公共服务优质可及的期盼需求转变成政府为民办事的重点事项。

(四)推动数字赋能。实现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数字化平台上下贯通,推动应用集成、数据汇通,实现重大项目和重大任务实时感知、全量监测、精准评价、全域在线,为制定政策、优化公共服务和要素配置提供有力支撑。